2015年力争城镇化率达58%
《南宁市“十二五”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出台
近日,南宁市出台《南宁市“十二五”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通过小城镇的差异化发展为城市发展提供支撑,从而推进整个南宁市的城镇化进程。到2015年,南宁市城镇化率将达到58%左右,全市城镇人口达到440万左右,其中居住在六县小城镇的人口约为140万。
两条主轴构筑南宁都市圈
《规划》提出,将加快建设一批小城市和城镇,形成服务和带动周边发展的片区中心。推动六个城区按照各自功能分工加快建设发展,统筹城市中心区周边的吴圩、苏圩、金陵、三塘、五塘、大塘、长塘、蒲庙、伶俐、那马等外围组团重点城镇的建设。推动沿着重要的经济走廊和交通干线,形成中心城—大塘、中心城—六景—横县(横州)等两条主要发展轴线。
同时,按照城镇发展现状以及人口分布状况,形成五条次要发展轴线,辐射带动小城镇发展。这五条次要发展轴线是:向东北形成中心城—三塘—宾阳—上林一条次要发展轴线,辐射带动宾州、黎塘、新桥、大桥、大丰、白圩等重点镇的发展;向西北形成中心城—金陵—隆安一条次要发展轴线,辐射带动城厢、那桐等重点镇的发展;向西南形成中心城—吴圩—苏圩一条次要发展轴线;向北形成中心城—武鸣—马山一条次要发展轴线,辐射带动城厢、双桥、锣圩、白山、周鹿等重点镇的发展;向市域东部形成黎塘镇—六景镇—峦城镇一条次要发展轴线。
塑造一批特色小城镇
根据《规划》,南宁将塑造一批特色小城镇,包括工业强镇、商贸名镇、特色(生态)农业强镇(村)、特色旅游名镇(村)、文化名镇(村)。
工业强镇方面,南宁将推进工业发展向工业集中区集聚,打造一批产值超10 亿元特色工业集中区,创建至少1个以上区域性或者自治区级的工业特色品牌,如六景镇、宾州镇、黎塘镇、伶俐镇、那桐镇、吴圩镇等。
三塘镇、金陵镇、宾州镇、吴圩镇、苏圩镇等将塑造成商贸名镇。为此,南宁在这些小城镇规划培育区域性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特色鲜明的专业市场,小城镇中还将有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业态,以及一批物流龙头企业。城乡商业网点也将出现在这里,成为辐射周边区域的商贸物流中心。
特色(生态)农业强镇(村)方面,南宁计划发展特色优势农业、特色种养基地,创建1个以上自治区级的农产品特色品牌,如那马镇、古辣镇、校椅镇、长塘镇、那桐镇定江村等。
特色旅游名镇(村)方面,《规划》提出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及年接待旅客不少于20 万人次的乡镇、5 万人次以上的村,着力打造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如那马镇、长塘镇、布泉乡、三塘镇、宾州镇、古辣镇、马山弄拉屯、隆安定点屯等。
隆安的雁江镇、扬美古镇(扬美村)、宾州镇等将打造成文化名镇(村)。南宁将加强对这些地方历史文化、人文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市域户口迁移政策将放开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南宁将全面放开市域户口迁移政策,积极落实放宽小城镇落户政策,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同时降低农村居民进城入户门槛,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加快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改革,使转移农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就业、养老、福利等待遇。
教育方面,将改善小城镇办学条件,缩小小城镇与城市学校之间的差距。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坚持初中向镇区集中。
相关税费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透露,南宁市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小城镇发展。在小城镇财税管理体制方面,《规划》提出,小城镇建设用地的出让金,除须保证的支出外,全额返还用于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垃圾处理费等税费,全部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规划》明确,南宁还将优先安排小城镇建设用地,推进建设用地合理流转和集约利用,建立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