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颁布了《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企业节能、节材、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特别是中央提出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与此同时,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障碍。比如,各方面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尚缺乏足够的认识;资源利用的指标和核算体系还不够健全;有效的激励政策、回收处理体系和合理的费用机制尚未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还有待完善;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缺乏符合国情的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等。因此,积极探索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的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是当务之急。
发展循环经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具体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进一步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传统的发展观偏重于物质财富的增长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经济发展而忽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改变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充分认识到资源对经济增长支撑和约束的双重作用,在发展思路上要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深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经济增长向循环经济方向转变。
第二,加快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加快高技术产业化,积极推进信息化,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工艺,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技术。一方面,要遏制部分地区和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特别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另一方面,要加快低耗能、低排放产业的发展。同时,还要根据资源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通过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的综合控制,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建设集中供热和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
第三,建设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首先,结合投资体制改革,调整和落实投资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支持,并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其次,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研究并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通过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利用水价、电价等价格政策的调整,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再次,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通过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形成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积极引导产业发展方向。
第四,推进新型低碳、环保科技的研发推广。科学技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一方面要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重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不断提高单位资源消耗产出水平,使污染排放量从正增长向零增长、再向负增长转化,从源头上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推行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引进核心技术与装备。
第五,建立健全企业资源节约管理制度。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资源消耗、废弃物产生和排放的载体。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在商业目标和环境目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在企业内要加强资源消耗定额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职工节约降耗、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第六,加强循环经济理念的宣传教育。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事业,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大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等活动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李碧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