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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骥辟谣房改调研 住建部称坚持市场化
时间:2009-10-21 10:22:1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0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常州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项目开工典礼致辞中,强调有关“二次房改”调研言论纯属乌有。

齐骥强调,房地产市场化改革成果有目共睹。房地产产业发展坚持市场化方向不动摇,同时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以实现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反观整个事件的经过,一位住建部专家对记者称,应该观察到房地产调控已经告别了政策频出的时代。当前房地产调控以稳定住房市场和提高住房保障为目标,不可能出现政策大起大落,更不可能一夜之间推翻10年来的改革路线和否定改革成就。

“乌龙”事件

力推“二次房改”理论的原辽宁省外经贸厅退休干部李明,却没想到自己这几年四处奔走的事情,会引起一场“调研乌龙事件”。

就在10月18日,北京一些媒体报道了“住建部调研二次房改”新闻。在这些报道内容中,均称住建部调研与14位专家上书有关。

所谓14位专家上书住建部、国土资源部要求启动“二次房改”,正是由李明带头做的。李明说,其几年前退休后,一直致力于国际住房体制改革的研究和推动工作。

2008年“两会”期间,李明曾组织了中国人民大学等300名首都高校博士生,联名给人大代表写信,推动“二次房改”。

但是,李明几次与记者沟通中均表示,其主张的“三三制”房改理论,并不是要推翻现行的市场化体制。恰恰相反,其是市场化体制的补充和完善。

李明认为,2008年以后,住房保障工作得到了空前的加强。原来由市场提供房屋一种方式的房屋供应模式,改变为政府保障和市场提供两种方式。但是,目前政府保障仅能解决不到20%的人住房问题。更多的社会“夹心层”还存在住房困难问题。

因此,李明建议在现行的住房体制下,推动和建立第三方住房提供力量:政府支持下的企业、个人合作建房等制度。

8月份,李明从老家大连赶到北京,同时带来了阐述上述“三三制”住房体制思想的政策建议信,同时联络了14名专家署名,准备递交有关主管部门,希望引起部门重视。

在8月21日举行的世界华人不动产年会上,李明将这封建议信交给了前来参加会议的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随后,李明又联系到了住建部的有关负责人,同时将建议递交给了住建部。

“目前还没得到部委的回信,更没有听说过要就此事进行调研。”李明10月20日向记者表示,其对后续的事件发展并不知情。而根据现在的情况看,有些媒体的报道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

上述住建部专家表示,李明向有关部委递交政策建议属于正常的民间提政策建议的方法。而李明作为一个“业余专家”,几年来对房地产制度改革提政策建议的坚持,也是现在公民参加政策制定的模范。

随后,有关媒体关于“住建部调研二次房改”的内容,称李明等专家的建议引起了部委重视,同时住建部副部长齐骥亲自带队有关司局负责人去地方调研,或改变目前的市场化改革体制。

此后,住建部多位专家、部门负责人出来辟谣,舆论热度仍有增无减。上述有关专家表示,后来经过部委传达的信息,有关调研的传言显然与实际不符。不过社会对此事如此关心,也反映了房价高涨带来的系列社会问题,需要尽快加强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

“坚持市场化方向”

10月20日,常州同时开工了4个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项目。此前,常州率先在全国推出了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机制,成功尝试了用市场购买的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

从“补砖头”到“补人头”,常州市成为了经济发达地区住房保障全覆盖方式的一个样本:其通过采取每户补贴一定规模金额,去市场上购买商品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办法,使原本三年解决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任务在一年内完成;同时,常州成为国内大力推进公共租赁房试点的城市,其通过公共租赁房对新就业人口进行保障,实现了城市住房保障的“无缝对接”。

齐骥在讲话中指出,今后房地产市场应该继续完善,从政府保障和市场提供的两极提供模式,转变为政府保障、政府支持和市场提供三极的住房提供模式。

尤其是“政府支持”的房屋提供模式,其包括了限价房、公共租赁房等系列帮助城市“夹心层”解决住房问题的产品。

此前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也向记者表示,“十二五”住房规划编制将实现重心上移,尤其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上移。“十二五”住房规划当中尤其要加大租赁模式的保障性住房产品。

目前,全国每年新建房屋面积达到了7.5亿平方米,平均每户家庭住房面积每年就提高1平方米。齐骥认为,这正是房地产市场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成果。

在1998年“房改”启动以前,国内人均住房面积和增速远远低于“房改”之后。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后,还使房地产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带动了就业和建筑业等上下游产业,其对国民经济的作用不容置疑。

与此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早在2007年国务院“24号文”发出之时,有关部门就在是否允许经济适用房出售的问题上,持有不同意见。

也有很多地方政府提出了仿效新加坡模式做全部为租赁模式的保障性住房。随后,各方统一了认识,仍保留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的内容。

上述住建部专家表示,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对经济适用房态度的变化,正反映了一个问题:市场化房地产体制,应该允许居民从房屋上获得财产性收入。当然,可以通过很多规章制度来规范这种财产性收入的合理性和效率性。

“当前已经确定了住房保障加市场提供两种房屋供应方式。而且只要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增加,居民住房难题将逐步得到解决。部分大中城市的房价高涨,其原因复杂,也是政府调控的重点,但是不能否定房地产市场化改革方向。”上述住建部专家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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