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工作,员工领工资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山东滨州一公司里,却出现了员工的父母也能同时领工资的新鲜事。从2007年在高管层实行,到2010年对7000员工推出,这家企业每月额外给员工父母发放200—500元的“孝工资”,截至目前已发放近5000万元。(3月28日《齐鲁晚报》)
所谓“孝工资”,是公司按照一定标准给员工的父母发放的工资,是代替员工尽孝道的一种企业行为,该部分资金完全由公司独立承担,与员工工资待遇完全分开。其实,发放“孝工资”的也非滨州这家公司独创。据了解,广西景典钢结构有限公司从2011年11月份开始集中发放孝心工资,一年的发放总额预计达80多万元;广西一企业早几年就给员工父母发孝心工资……
“孝工资”并不多,只有几百元,但却让员工很有归属感,而其父母更会觉得受到尊重,从而也鼓励子女更加把企业当“家”。
企业给员工发放“孝工资”,实在是一高明的招术。因为此举很能留住人心,留住员工。在企业工作,员工如能感受到来自企业的温暖,会更加卖力地工作。其实,员工的幸福感并不一定是来自高薪水,更多的是来自企业的人性化关怀。比如意见被采纳;诉求得到回应;升迁的渠道很公平;再比如为员工提供细微的服务,哪怕是有事可以早几分钟回家;生日时送上一束鲜花;提供理发、修鞋等杂七杂八的服务……这些人性化举措虽然很细小,但足以温暖员工的心,让员工充满安全感,有一种家的感觉,自然也让员工不再“见异思迁”,工作起来会也觉得身心愉快。
“孝工资” 是以“薪”换“心”,这很能留住员工,但显然,对于企业,我们并不只是满足于发放“孝工资”,而一家企业如果是“血汗工厂”,发再多的“孝工资”也是无济于事的。企业需要遵纪守法,需要善待员工,需要更多充满人性化的举措。这样的企业,也实在是没有理由不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