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击毙一只涉嫌伤人的狼后,山东枣庄滕州警方再次抓获一只狼。经动物园工作人员鉴定为五岁左右的白色母狼。但网民王先生却称所谓“母狼”其实是自己家5岁的哈士奇宠物狗(3月25日《大河网》)。
就在地方部门要为“捕狼歼灭战”奏响凯歌的时候,网友却坚称此狼是自家的哈士奇。此般戏剧冲突,引得十多万网友驻足围观。
话说回来,疑问当前,审慎判断。动物园人士说是狼,野生动物专家也说是狼,且都给出了似有专业的证据,譬如“从声音判断,的确是狼的声音”、“从眼睛来看,狼的眼角是倾斜的,不是平的,而狗的眼睛一般来讲眼角是平视”,如此等等。但网友一个颠覆性的帖子,似乎立时就扭转了“母狼被捕”的事实,众口一声地对地方部门的抓狼行动讽刺揶揄,在这样的公共舆论场,有的是对“公权”的习惯性解构,有的是对专业话语的习惯性“反读”,蛛丝马迹的质疑,都会被幻化为火焰山的芭蕉扇,见风点火,一发不可收。
这是“华南虎”的后遗症,这是“砖家”透支公信的悲怆现实。本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公共事件,因为有“民意”的颠覆,立时“狗狼莫辨”。这是一场诡异的群体狂欢,曾被戏弄的民意在这种狂欢中获得了报复性的满足感,但是非不分、真相模糊的狂欢,于“捕狼”事件没有一丝一毫的增益:一方面,谁也搞不清楚枣庄地区的“狼”是不是真的被一只只捕获,地方民众的安全感在狂欢中散失殆尽,剩下的是愈发严重的惴惴不安,发酵的是群体危机感;另一方面,此事本可以顺带着警示我们反思“流浪狗的安全问题”等命题,恶狗伤人事件的危害性并不比传说中的狼来得仁慈,然而,狂欢无助于任何理性的价值反思。
有狼,还是无狼?真狼,还是假狼?问题是谁说了算、谁说了能让人信服。社会信任的断裂,衍生的是无妄的“怀疑一切”,于是“假恶丑”成了天然的、最可信赖的“真实”。哈士奇还是“小灰灰”?市民当然有质疑的权利,但是面对这样单薄的质疑,公共舆论是不是应秉持更大的警惕?对不靠谱的所谓真相的信任,不过是“民粹”的又一次“快闪秀”——看似不约而同,不过是伺机而动。至于狼对人的威胁、公共利益的关切,与它(它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喧嚣的“哈士奇论”,不过见证又一次非理性的集体口水。但愿真相的分量、正义的价值,不会因为口水多寡而在人们心中,变得犹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