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统筹城乡社会发展 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
管理办法解决
农民工进城落户通道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说,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是用以解决农民工进入城市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提供一个证件,解决其落户通 道的问题。目前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另外,公安部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进展顺利,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基本完成基本信息 资源采集,今年年底将建成基本信息库框架,从明年开始和各个部门连通。
居住证制度将全面实施
附着公共服务功能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表示,我国将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今年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社会 保险、考驾照、办理住房手续等功能纳入其中。下一步要发挥居住证对流动人口实际状况的记载功能,为其有序落户城镇提供阶梯。国家层面将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法 规,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并更多地着眼于为流动人口服务,而不是管理。
居住证的含金量,也就是附着在居住证上的各项公共服务,将先按国家相关规定,将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子女就学纳入,对其余公共服务不作硬性规定,仅列出可以包含项目,具体如何操作,留给各省市自己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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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
改革城乡两种福利体制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表示,户籍背后是城乡两种不同的福利体制,两者的差额就是户籍的价值。户籍制度改革不是简单的宣布取消就成了,改革真正下工夫就是改革这两种福利体制,提高农村的福利,城市的暗福利加以货币化,等到两者渐渐趋同的时候。
杜鹰说,户籍不是被取消的,是在一个条件下被消亡的,一定要在进程中保护农民利益,“农民工进城,不能让改革成本全让农民自己担着。”杜鹰说,以承包 地换社保、以宅基地换住房,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这些法律赋予的权利,无论他们在农村还是城市,都应该得到保护,城市化进程中防止改革成本压向农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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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门槛各省自己定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透露,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问题,核心问题是处理好两个利益主体关系,一个是输入地高考群众 利益,一个是输入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高考子女利益问题,要保证既得利益,处理好增长利益。目前难点是高考计划是以省为单位,各个省输入农民工数量不一样, 北京、上海比较难,而山东省今年可以参加高考。
鲁昕说,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是积极推进、有条件准入、各地具体实施。有条件准入是指根据父母在当地居住时间、就业情况等条件和随迁子女在当地实际就学等情况综合考虑,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常住人口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条件。
鲁昕还表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城市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制定具体操作政策和操作办法,设置“门槛”高低和把握进城节奏。教育部将通过对随迁子女规模较大地区适度增加招生计划、调整招生来源计划等措施,保证当地考生入学机会不受影响。
相关建议
让流动人口子女
“带着”教育财政进城
民盟中央建议,改革现有教育财政资源配置模式,引入“教育券”制度,将教育财政资源配置路径由“政府—学校—学生”转为“政府—学生—学校”,既能保 证学生从政府获得教育资助,平衡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在教育财政上的关系,也能为学生冲破户籍地限制,根据需要选择就学地创造条件,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在城市上学扫除财政上的障碍。
取消“农民工”称谓
民进中央呼吁,取消“农民工”称谓。调查显示超8成新生代进城务工者不希望被称为“农民工”。“农民工”这种与制度安排结合的身份称谓差异,在无形中 强化和影响着一些人的观念,为此民进中央建议取消“农民工”称谓,统一称为“进城务工人员”,逐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不断探索建立 进城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包括户籍、教育、医疗、社保等。
应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
台盟中央建议,积极进行制度改革,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设,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改革户籍制度,变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彻底消除户籍同福利待遇挂钩的现状,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