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教育资源的非均衡配置是城乡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厉以宁:
根据人力资源经济学中的二元劳工市场理论,劳工市场分两类,一类称为上等劳工市场,其中的职业被认为是“收入多的职业”,另一类称为次等劳工市场,其中的职业被认为是“收入少的职业”。“收入多的职业”,除了工资高而外,还有福利多、有发展前途、能学到技术。“收入少的职业”则恰恰相反:不仅工资低,而且福利少、发展前途有限,而且从事的是简单的、重复的体力劳动,学不到东西。一个劳动者离开中等学校后,如果只能进入次等劳工市场从事“收入少的职业”的话,那就只能沦为低收入队伍中的一员。例如,农村受完义务教育外出做工的农民工,通常只能进入次等劳工市场,从事“收入少的职业”。
这在很大程度上同教育资源非均衡配置和缺少社会垂直流动渠道有关。教育资源的非均衡反映于:农村教育资源配置不足,以致学校设备差、师资力量差、学生很难继续深造,从而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而社会垂直流动渠道通常是同个人的学历高低、技术水平和个人能力高低联系在一起的,农村的青年人受教育程度差,又缺少专门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因此,社会垂直流动渠道实际上是对他们关闭的,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如下的不良循环: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等→就业的不平等→收入的不平等→生活的不平等→下一代的不平等……
久而久之,形成了社会阶层的固定化、凝固化,形成了职业的世袭化。农民的孩子外出当农民工,他的孙子也只好当农民工。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扭转过来。
从人力资源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要提高教育投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有更多的教育投入,就能改善教育资源配置状况,使城乡教育资源的配置走向均衡,使农村的教育经费不断增长,改善农村学校的设施,提高农村教师的水平,使农村的学生能受到较好的教育,以提高他们的素质。要知道,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化在增量调整的过程中是比较容易实现的。
第二,根据某些地方财政较为充裕的县级政府的规划,今后村里只办幼儿园,至多办小学低年级(因为孩子太小);小学(或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一律在县城或乡镇所在地办,学生可以住校。高中一律在县城办,必须住校。什么叫“可以住校”?这是指,县城和乡镇所在地的学生、农村中有亲戚居住在县城和乡镇所在地的学生,听其自愿:住校还是不住校 。什么叫“必须住校”?这是指:在县城读高中的学生,不管家庭是不是在县城,为便于管理以及让学生安心学习,一律住校。住校所需的食宿费用,凡贫困家庭的孩子都由政府给予补贴,直到全部免费。这种设想是可行的,有利于农村学生的教育质量提高。
第三,为了让农村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有机会继续学习,应多办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使他们有较好的谋职能力,并能循着社会垂直流动渠道去寻找更多的机会。
第四,鼓励外出农民自行创业,如开店、开作坊、办小工厂,也包括农民在家乡办好养殖场和林场。为此,除了给农民以专门的技术培训以外,还应当予以金融上的支持。农民兴办的每一个家庭菜棚、家庭果园、家庭养殖场、家庭林场,实际上都是小微企业。这同样是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道路之一。
第五,简单的体力劳动总是要有人来从事的。不要认为“收入少的职业”永远是如此,“收入少的职业”的工作条件是可以变化的,学习机会是可以创造的。即使不少农民工进入所谓的“收入少的职业”,也要设法让他们的工作条件变得较好,还要为他们创造较好的生活环境,使他们有业余学习机会。职业不能把人限制住。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同样可以增长才干,增长知识,提高技术。这样,他们虽然仍从事体力劳动,收入也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