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系列评论之二
新年伊始,小型微利企业就收到了减税这个大红包。去年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红包暖人心,催奋进。仅在湖南一省,自2012年1月1日起,对销售货物或劳动的,增值税起征点上调至月销售额20000元,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这一政策可使湖南36万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
然而,减免税收是从“出口”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支持,但是解决不了当前小型微利企业在“入口”上对资金的渴求。目前小型微利企业所遇到的困难远比2008年时严重,成本上涨过快、订单萎缩,甚至有些企业资金链已经断裂。因此,仅凭减税仍很难解救小型微利企业面临的困境。
在去年十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表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统计数据显示,民营企业提供了社会70%的工作岗位,50%的税收,但是只占有社会大约30%的资源,小型微利企业的生存困境首先直接影响到就业问题。
客观情况在于,因为资本的趋利性,注定了商业银行的“嫌贫爱富”,小型微利企业和大企业一起去向银行贷款的话,小型微利企业几无胜算。所以,即便银根不收紧,小型微利企业想要从银行贷到款,也是千难万难。因为从银行贷款,要有担保、抵押、要有标准的财务会计报表,而这些,小型微利企业几乎都没有。现有商业银行体系下,小型微利企业很难通过正常渠道融资解渴:
一方面,大多数小型微利企业因为拿不到银行的贷款,只好去借高利贷;没有高精尖的技术,靠的是传统工艺和劳动力;做不了高附加值的产品,挣的是微利。对小型微利企业来说,吃苦耐劳是其天性,缺衣少粮是常态。问题是,以前缺粮,还有民间高利贷伸把援手,虽然代价很高,但是总不至于饿死。而今,银根紧缩,温州、鄂尔多斯事件之后,民间借贷也关闭了大门。
另一方面,尽管市场上融资渠道不少,比如发债、IPO融资、信托、还可以股权投资。但是这些模式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始终隔了一道墙。因为能达到这些条件的,也就基本脱离小型微利企业的行列,可以从银行贷到款了。所以,如果让小型微利企业到现在的金融平台上去融资,表面上是尊重市场规律,实际上是对微小企业当甩手掌柜。
正因如此,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会议还强调,商业银行要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一次提出“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
这些要求明确了方向,关键在于各种措施如何落实。笔者认为,“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应该和当前的商业银行不同,这种金融机构首先要适合小微企业特点和运作模式。从国外经验看,小型微利企业基本上靠的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为小型微利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要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建立自己的一套信用体系。只有有了自己的专属金融平台,小型微利企业才能摆脱和大企业“抢食”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