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专家审查会在济南召开,赵青副巡视员参加会议。
近年来我省水利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奋力开创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在建设水生态文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2011年底,我省共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52处,连续四年居全国首位,创建省级水利风景区95处。经过不懈努力,全省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景区水质达标,林草覆盖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明显提高,一河清水、两岸绿色、城景交融、人水和谐的水生态城市在全省不断涌现。去年10月,杜昌文厅长在听取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时,要求认真总结推广水利风景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在大力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重要决定,为创建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面临大好机遇,经管局与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合作,经过座谈、实地调研,并参考有关文献资料,经过反复征求意见,五易其稿,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来自水利部、林业部、江南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林业厅、环保厅、旅游局、水利厅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认真审阅了标准,并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大家集思广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标准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和引领性,是推进水利风景区改革发展的又一大举措,对推进生态山东建设意义重大。从标准内容来看,理念先进,体系完备,导向正确,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对标准的评审。为了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评审组专家们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建议。
赵青副巡视员代表省水利厅感谢专家们的热情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编制单位要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完善;二是抓紧与省有关部门沟通,按照制定《标准》的程序报批;三是制定工作方案与实施办法,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