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荣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时间:2012-02-22 14:37:58
来源:搜狐
2011年9月下旬,国家验收组经过实地考察验收,对江都“创园”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日前,江都被正式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关于命名2011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江都等30个城市被正式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据悉,此次江苏省共有江都、如皋、连云港3个城市获此殊荣。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江都着力打造“绿色江都”名片的重要举措。创建工作自2009年启动以来,江都大力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拓展和打造滨水绿化空间,完善和提升宜居绿化,生态节约型绿化得到广泛运用和推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11年年底,城市建成区面积32平方公里,其中园林绿地面积1248.26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1345.18万平方米,绿地率39.01%,绿化覆盖率42.0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25平方米,滨江生态园林城市格局初步形成,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有力带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今年2月,国家住建部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10年所有申报城市、县城和城镇组织了评审,决定命名全国30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31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7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
近年来,江都在注重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同时,提出打造“滨江园林生态城市”的建设目标,坚持把园林城市创建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以“系统化、生态化、节约化、社会化”为原则,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大力加强滨水绿化空间的拓展和打造,宜居绿化的完善和提升,生态节约型绿化的运用和推广,着力打造“绿色江都”名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带动了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有效满足了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先后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文化先进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江苏省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2008年2月江都被评为江苏省级园林城市。在此基础上,江都于2009年初正式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