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崔某、杜某夫妻为首的发卡招嫖团伙,在多家酒店附近派发色情卡片招揽嫖客,谈好价钱用专车接送卖淫女上门服务。昨天,丰台法院对该团伙中的34名成员进行宣判,其中两名主犯杜某、崔某(如图)分别被处有期徒刑14年和13年。据悉,这是近年来全国破获的最大一起发卡招嫖卖淫案。
昨天9时30分,34名被告人相继被带进法庭,在被告席站成两排,其中有12名女性。据承办法官介绍,该团伙是全国破获的同类案件中人数最多的,达71人,团伙成员许多都是亲戚关系。该团伙由四类人组成:一是主犯崔某和妻子杜某在幕后指挥,控制着卖淫女;二是制作卡片的人;三是黑车司机;四是发放卡片者。
据了解,在34名被告人中,杨某从事发放招嫖卡片的时间最长,长达5年。杨某不仅将自己的姐姐、姐夫以及母亲拉进了招嫖团伙,还雇佣了两名同乡发卡。他的姐姐又将表妹和表妹夫拉了进来。杨某的母亲和表妹因犯罪情节轻微被行政拘留,杨家其余四口人都被判了刑。
在该团伙中,28岁的周某因为专门负责帮助其他成员印制招嫖卡片而获刑。28岁的马某因先后将两名女友介绍给杜某从事卖淫活动被判了刑。
法院查明,自2007年开始,崔某和杜某逐渐垄断本市朝阳区亚运村一带发卡招嫖活动,在二人授意下,发卡人员在亚运村一带宾馆门前向过往的来京人员发放招嫖卡片。嫖客通过招嫖卡片与发卡人员联系后,发卡人员在与嫖客谈妥嫖娼价格和地点后,通过手机告知杜某、崔某。二人再安排自己管理的卖淫女到宾馆向嫖客卖淫,卖淫女收取卖淫款后带回交给杜某、崔某,二人在预留自己提成和分配卖淫女卖淫款后,将剩余钱款定期分给发卡人员,形成一种固定的卖淫环节和分配利润方式。
今年春节前,丰台法院已对该团伙中33名成员进行第一批宣判。昨天,丰台法院对该团伙中的34名成员进行第二批宣判,其中包括主犯崔某、杜某。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对杜某、崔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3年。其他32名成员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9个月不等的刑罚。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庭后追访
对于14年的判决结果,被告人杜某表示,“判得太重,我要上诉。”庭后,杜某对记者说,她与丈夫崔某相识后才开始当“鸡头”。她手下的小姐,最多的一天能接四个活。但是,她不认为自己是组织者,只是充当了中间人,从卖淫款中提成。杜某甚至为自己喊冤说:“我们这案子,除了人多,真没那么严重。从古到今都有卖淫嫖娼的,判了我照样还会有人干这行。”
马某介绍女友给杜某从事卖淫活动,他自己却过着“吃软饭”的生活。马某回忆说,他来到北京后,曾经在一家歌厅打工,每月能赚2000元。后来,他发现不少朋友靠女友卖淫来养活,于是他也先后介绍两个女友卖淫。
马某每天白天在家里上网玩游戏,女友在家里睡觉。到了晚上,女友再出去接客。马某没有对这种生活觉得羞耻,因为在他的圈子里,没人笑话这种“吃软饭”的行为。(记者 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