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是继1996年颁布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后,国务院再出台质量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这份纲要由14个部委共同制定,分为质量发展的基础与环境,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实施九个部分。
这份纲要将我国的质量发展目标分为2015年和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到2015年,我国在产品质量方面,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工程质量方面,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服务质量方面,生产性质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质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到2020年,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通过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5个方面的举措,对企业质量安全实施“一票否决”,发挥企业在我国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纲要还提出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等。
这份纲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我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强化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完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以及健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疫情风险监控等措施,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纲要明确要求,要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为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纲要明确我国将建立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品牌价值评价制度和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在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方面,纲要则提出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发挥社会中介服务作用、加强质量舆论宣传、深化质量国际交流合作。
据悉,为保证这份纲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将会同有关部委尽快制定2012年的年度行动计划。今后每年将制定质量工作年度行动计划,指导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