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第一批沿海地区试点镇有2个~3个投资过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竣工投产,山区试点镇有1个以上投资过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竣工投产,全部或多数的制造业企业进入集聚区(工业园区)。
此外,第一批试点镇要建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至少建成1个公园;第二批试点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年底前启动建设,同时启动公园建设;各试点镇完成200亩旧村复垦任务,第一批试点镇再立项实施100亩以上旧村复垦项目;各试点镇启动1个以上“三旧”改造示范项目;第一批试点镇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第二批试点镇达14.5平方米以上;第一批试点镇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第二批试点镇完成示范区内2个~3个城镇道路、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第一批试点镇镇区供水普及率达100%,燃气普及率达90%以上,第二批试点镇镇区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75%以上。
今年,我省将开展部分试点镇区划调整,赋予试点镇与县级基本一致的经济类项目核准、备案等管理权限。
在户籍登记和管理制度方面,允许登记为城镇户口的农民按本人意愿,继续保留其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可有偿退还或转让,5年内继续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推进暂住证制度改革,暂住人口尤其是外来务工人 员凭居住证在医疗、社保、教育等方面与居住地居民享受平等权益。
据了解,全省小城镇改革试点镇共有42个,其中福州有6个试点镇,分别为闽侯青口镇、荆溪镇,福清龙田镇、高山镇,长乐江田镇,连江琯头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