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为全国之最。”昨日,笔者从省政协的提案中获悉,根据广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调查摸底结果,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沉重。对此,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冠雄等9名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呼吁将收费公路税收等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用于偿还收费公路债务。
据了解,去年6月,广东省制订了《广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据摸查,广东省收费公路12679公里(占通车里程的6.67%),债务余额2267亿元,约占全国9.9%,在全国各省区中最多。
此外,截至去年11月底,广东在建的1700公里高速公路总投资2170亿元中有65%为贷款。这些债务叠加后,广东省收费公里债务将高达3677.5亿元。
目前,广东省还有12个县没开通高速公路,7项未开工路段共计1250公里,投资约1324亿元。要实现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的目标,难度极大。
陈冠雄等委员认为,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沉重,融资能力明显减弱,发展后劲不足。通过发展交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任重道远,需要筹集大量资金。
“公路属于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制订的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的实现应由政府财政负责。”提案认为,按照“取之于路,用之于路”的原则,广东省收费公路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以及建筑安装费所交纳的营业税,可作为财政预算资金用于交通。
根据摸查结果,广东省收费公路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为31.1亿元/年,按照40%计算,这部分税费扣除上缴中央部分后的余额为12.44亿元/年。此外,广东省每年公路投资650亿元,其中建(筑)安(装)费按65%考虑为422.5亿元,则交纳的营业税平均按建安费的3.3%计算,将近14亿元。以上两项每年合计约26.4亿元。
提案进一步指出将这笔税收作为财政预算资金的专项用途。此外,该资金还可用于县县通高速公路或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的资本金,以及用于撤销普通公路收费站采用年票制后还贷缺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