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患者田昌贵,锰中毒。现在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最初厂方交了5000押金就走了,现在防治院开出来催款单要缴6万费用才可以继续治疗,这个钱没有人来缴。他自己因为患病家徒四壁了……厂方的责任,却想推卸责任,黑心的老板啊——这个过年,不知道这个患者会怎么度过?这个老板又会怎么度过……
田昌贵,72年出生,湖南龙山县人。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在湘西自治州宏大工贸有限公司上班。该公司是锰粉加工厂,厂内两台粉碎机,厂里员工分2组8人再加上1个负责人(1组4人上班:1人称重,2人打铲,1人操作机器),正常上班是两班倒(早班从早上8.00到晚上8.00;晚班从晚上8.00到第二天早上8.00)。本人的工作是操作粉碎机,把锰片打成锰粉。厂内环境恶劣,特别是操作粉碎机,机器把锰片打成锰粉时产生大量的粉尘,无相关的防护用品。
2010年11月身体开始出现腰痛、无力、关节痛,在吉首人民医院腰部照了片,结果正常;之后做了肝功能、心电图等常规检查,没发现异常。半个月后,在原来症状没有消失的情况下,说话变得困难,动作缓慢,表情淡漠,下肢沉重感等。2011年01月,到湘西职业病医院,侯燕专家对我进行了排锰治疗,效果不大。2011年03月到湖南大学湘雅医院神经内科住院,被临床诊断为锰中毒。2011-08-15,被湘西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度锰中毒”。编号:ZD-11006。
从湘雅医院出院后,找到厂方,希望厂方赔偿治疗。厂方说湖南大学湘雅医院不是职业病医院,不认同他们的诊断结果,并告诉我们,要赔偿拿出证据来,有证据就是倾家荡产也赔给我们,来承担自已的责任。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书出来后,我们再次找到厂方,希望厂方按上次说的一样,有证据就是倾家荡产也赔偿给我们。厂方要我们写个书面的协议,愿意一次性私了赔偿3万块钱。我不同意,因为从发病到现在,所有的治疗费,包括职业病诊断费用等等都是我们自已垫付的,我们已经花了近3万块钱。我上有4个老人,下有2个未成年小孩需要抚养,从今年的元月起,我因病无法上班,全家人的生活已经陷入瘫痪。
厂方看到我们不接受私了,就告诉我们,那就用程序把你拖死,于是09月13号申请了职业病首次鉴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厂方是有申请鉴定的权利,也有送职业病人去医院治疗的责任,可是厂方就是不送病人治疗。2011年12月底,在多方压力下,企业答应出医疗费用送我们到了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现住院15楼23床,但企业只付了5000元押金,一直到现在,防治院要求缴6万元才可以继续治疗,但企业没有再管了。 我们只是想妥善的尽快的落实处理,我们只希望可以在身体健康已经受伤害的事实下,能和家人过个安心点的年,让家人别太大的悲痛。
他妹妹联系电话:18774936860
患者妹妹叫田满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