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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地试建公租房
时间:2012-01-12 08:59:5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孙小静 

  两个卧室,一个过道厅,大床、桌椅、煤卫,一应俱全。来自福建龙岩的刘凛对上海的这个“家”很满意,“环境、安保比我以前住的居民小区都强。”

  刘凛是凯斯国际宾馆副总经理,他的“家”在上海西南的闵行区七宝镇联明村“联明雅苑”,凯斯国际宾馆统一在这里租赁了5套房,供来沪员工居住。

  而这个让刘凛倍感温暖的联明雅苑,是上海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房的“试水之作”。

  解外来人员居住难题

  村民集资建房,分享收益

  “联明雅苑的诞生,是七宝地区城市化进程的产物。”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姚群凤告诉记者。

  闵行区有大量城郊结合部,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最高时,闵行区有105万来沪人员,现在基本也保持在90万—100 万人之间。”由于闵行产业结构的特点,来沪人员中2/3是从事制造加工业的农民工,租住私房成为他们的主要居住方式。然而,租房市场的旺盛需求,催生了大 量违法建筑和“群租”现象,尤其是在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带来了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严重等突出问题。

  违章建筑必须拆除,闵行区痛下决心,“十一五”期间共拆违1000万平方米。然而,拆建直接造成了来沪人员的居住空间被大幅压缩。为确保产业发 展和企业用工不受影响,闵行区组织专题调研,决定在全区统筹推进单位租赁房建设,以集中居住的方式解决来沪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同时提出了利用农村集体建 设用地建单位租赁房的设想。

  联明雅苑所在地,原是村属企业用地。由于技术含量低,企业已经亏本好几年了。而与此同时,联明村周边发展欣欣向荣,大大小小商贸型企业层出不穷,企业员工的居住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个内因、一个外因,让联明村农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集体通过改造原企业用房、建单位租赁房的决定。当村集体准备贷款建房时,村民提出自己集 资,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每家每户集资10万元以上,每年以7%的利率返还收益。很快,8750万元的集资款到账。2008年9月,联明雅苑开工建 设,2010年6月全部装修完毕,总投资9300万元。当年9月,房子开始招租。

  很快,联明村的村民感受到了这一探索的好处。“造了这个房子,村集体资产增值了,我们每年也有了不少的收益。”2011年,联明雅苑赚了870 万元,当年底,500多万元的收益就分到了村民手中。“今年预计收益可过1000万元呢。”联明村党支部书记、联明实业总公司董事长杨志荣高兴地说。

  杜绝“小产权房”现象

  锁定产权,不可分割出售

  联明雅苑总建筑面积逾2.5万平方米,两幢公寓楼,404套出租房屋,其中二室户72套,每套面积为70平方米;一室户332套,每套面积45平方米。到2011年4月,该小区已经全部租完,出租率达100%。

  2010年12月,联明雅苑被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认定为公共租赁房项目,并获得肯定。“这一项目不仅缓解了周边来沪员工的居住需求,更重要的是在土地资源极其紧张的上海,探索出了一条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新途径、新做法。”

  在联明雅苑的探索中,闵行区严格按照上海城市规划以及土地规划,严格控制公租房产权。“这是农村集体资产,不可分割。”姚群凤告诉记者,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联明雅苑的产权是“锁死”的,完全不可能分割出售,“这样就杜绝了‘小产权房’现象的产生。” 

  确定试点原则

  有需求才布点,谨慎推广

  在闵行,像联明雅苑这样利用农村集体用地建设公租房的还有几处。不过,姚群凤表示,这样的探索不会大面积铺开。

  上海规划土地资源局人士对此表示认同。虽然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开始研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但上海规土局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谨慎。最近,他们向国土资源部上报了初步试点方案。

  “最重要的是我们确定了试点原则。”规土局人士一一道来。首先是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其次总体规模要有所控制,以集约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另外,无论是土地权属还是收益人等,权属必须清晰。

  姚群凤以联明雅苑为例,“原来就是集体建设用地,而且在土地规划上,这一性质也不会改变。”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每个村民都是受益人,“出租收益按每户出资比例分配,不会产生任何矛盾。”

  布局合理、村镇自愿、平稳有序,也是上海的试点原则。其中,对于布局,上海规土局表示,一定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有需求,才布点,而不是随便摊开。“目前我们选取了20多个点,涉及8个区,主要集中在外环线以外的郊区。”规土局人士介绍道。

  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对上海、对全国来说,都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将边实践边学习,不断总结,慎重推广。”规土局人士对这一试点,再三表达了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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