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抓手作用,在营造创新创造创业环境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重点围绕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打造海峡西岸区域性研发中心、建立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领军型人才等攻关。围绕创新思想观念、创新文化和创新体制机制,对台先行先试政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发挥作用,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等八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着力在“大、特、新”上做文章、挖潜力、找出路,重点抓好重大创新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建设,发展特色园区、特色产业和特色品牌,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优势企业,扎实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强化创新在调结构转方式中的核心作用,努力建成国内高新技术产业重要基地。突出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科技先导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五大产业方向的科技支撑,增强科技服务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推进视听通讯、钨材料、软件、半导体照明、电力电器五个国家特色产业基地以及光电显示产业集群的建设。
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特色鲜明的城市创新体系。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即注重企业科技创新、高校院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厦门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制定支持自主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深化创新型企业示范和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国家创新型企业,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完善企业创新创业的科技投融资机制和平台,推动科技与金融合作。
强化人才在创新中的支柱作用,培养一支符合产业要求、时代方向的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引进一批创新领军人才,落实人才“双百计划”,加强创新方法培训,有计划培养和造就支撑产业发展的企业科技人才队伍。积极引进中科院研究所、央企、跨国公司、国家研究机构、国家重点大学等在厦门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重点支持一批研发机构建设。
强化制度体系的保障作用,建设强大的科技创新体系、引领特区未来发展。厦门将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高校院所为骨干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为基础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完善创新政策、人才政策、经济政策等互相衔接配套的科技政策体系,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4%,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65%,率先跨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