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全省人口城镇化率仅35.1%
建议认为,体制机制障碍严重制约城镇化发展。国家和省上赋予小城镇的经济管理权限一直没有落到实处,加之小城镇机构设置不够规范,管理服务不够到位,在管理中存在缺位现象;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无社区机构;公共服务功能不强,保障力度不够。规划的指导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强,重建轻管的现象比较突出。
同时,建设资金缺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聚集作用和辐射带动力不强。规划不够超前,建设资金不足,小城镇基础设施滞后,加之投资渠道有限,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投资总量不足,制约了城镇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影响了产业和人才聚集,致使经济规模、人口规模偏小,发展缓慢。到2010年全省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5.1%,与全国平均人口城镇化率47.5%相比落后了12.4个百分点,在全国和西部地区均处于落后地位。
加之,小城镇建设融资渠道不畅。城镇基础设施仍然是政府垄断经营、财政投资为主的格局,没有建立起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的、主要的、稳定的、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市场化融资、特许经营等进展较慢。债券、股票融资比重偏小,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投入仍超过一半以上。建设资金依赖土地出让收益没有改变,导致了城镇化过程中短期行为特别突出。
■建言:
财税体制改革助推新型城镇化
建议为我省城镇化发展“支招”,提出应理顺城镇管理体制。提高城镇综合运行效率。建设与管理并重,全面提高城镇土地、市容市貌、风景名胜、道路交通、社会治安、流动人口、社区服务等管理水平。健全城镇应急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城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城市管理手段,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全时段、全方位覆盖。.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户籍管理制度,及时推进户籍制度的创新,以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发展。
建议着重提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明晰权责,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财政体制保障。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平衡大中小城市之间的财力差距。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机制,实行有奖有罚的财税政策,鼓励城市空间资源和耕地的合理利用,使财税政策实现城镇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建立城镇化发展稳定资金投入机制。考虑城镇化建设债券的发展,一方面通过缓解当前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把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为,逐步引导到从长远、从几十年的角度来推进城镇化,另一方面可以缓解土地财政带来的土地浪费问题、高房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