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既然下决心要解决幼儿园乱收费的问题,就得拿出更多的投资和精力来综合治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近日公布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 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多年以来,作为非义务教育的学前教育都是双轨运行:一方面是计划经济年代建起的公立幼儿园有一部分仍然在正常运营,设施较旧,但收费低廉,另一 方面是过去十几年来迅猛发展起来的民营幼儿园,硬件较新而收费不菲。由于国家用于学前教育的投入不高,幼儿园的建设总体呈现出“国退民进”之势,收费水平 也就不断走高:家长往往既要按年度交纳总的“赞助费”,又要按学期分门别类地交纳兴趣班的费用。收费名目越来越多,收费乱象愈演愈烈。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措辞严厉地禁收赞助费和特色教育费,当是对学前教育乱收费的有力遏制。应该说,《办法》的制定者认穴很准,找 到了问题的要害所在,所作规定有相当的针对性。为了保障政策的落实,三部委还将开展监督检查和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如果能在检查中慧眼如电,在年审中铁面无 私,收费乱象将无所遁形,再收赞助费就是火中取栗。
不过,过往的好多事实证明,好政策未必收到好效果。一方面是总有歪嘴和尚念经,存心破坏政策的效力;另一方面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利益相 关者经常用太极拳来化解政策威力。说起来,小学和初中教育都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明令禁止学校收取赞助费,可是有些学校只是把明收改成了暗收,要么在收 费账户上做文章,要么化现金为实物,要么让家长签下“自愿交纳”的文书,总之花样翻新,怪招迭出,学校想收的钱“颗粒归仓”,家长一分钱也没省掉。有现成 的例规可循,幼儿园也完全可能借鉴学校的做法,把收费之事由地上转入地下,兵不血刃地架空政策。要想让好政策落地,这是必须严格盯防的。
可能有人会说,有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家长们不会不交赞助费,不会举报乱收费?如果所有的家长都这么想,估计幼儿园和学校是不敢乱收 费了。可是目下的现实是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常住人口持续增加,学前教育僧多粥少,好幼儿园稀缺,“入园难,入园贵”的症结难解,家长们惟恐自己的孩子不 能入园,哪敢出头举报或者罢交。在没有强有力的人选代表家长们交涉的情况下,想靠千家万户的父母们心意一致地主张权利,这基本上是痴人说梦。最后的结果通 常都是在组织有序、运转自如的机构面前败下阵来,按照人家划定的游戏规则行事。
因而,国家既然下决心要解决幼儿园乱收费的问题,就得拿出更多的投资和精力来综合治理。首先是要加大公立幼儿园的建设,解决资源短缺的问题,通 过供求关系的变化来治本。其次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不让桌面底下的潜规则成了气候,以刚性的制度来逼走收费乱象。这当然并非易事,可是教育乱收费已经让 公众苦不堪言,有关部门绝不能有口无心,虚应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