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详解深圳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提前签约搬迁奖励标准提高
《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公布征求市民意见之后,引起了各方的强烈关注。但是,面对约1.3万字的规定,众多市民还有不理解的条款。昨日, 市房地产信息网邀请业界专家、资深房产律师、知名剑客及新闻媒体,对该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并提出了多条实质性建议。
12月22日,市法制办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市规划国土委起草的《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送审稿)》,向广大市民征求立法意见。该办法将 适用于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房屋征收以及给予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补偿的活动。《办法(送审稿)》全文约1.3万字,对实施房屋征收的情形、补偿方案公示与 听证、补偿方式、强制执行的情形等均作出规定。
深圳市英联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星慧表示,《办法》非常结合深圳实际,它不仅把国有条例需要深化和细化的内容进行明确,同时契合深圳 的具体情况做了一些明确的规定,解决了当前的一些必要问题。对于深圳来讲,征收协议中有两个比较重要的内容,一是把土地整备纳入了公共利益项目。二是城市 更新项目一部分可以纳入公共利益范畴。
《办法》做了很多明确的流程性、操作性的详细规定,明确了房屋征收的管理体制,征收的主管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同时增加了摸底调查环节,摸底调 查对于深圳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深圳产权是全国最复杂的地方,深圳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已有大量的违规、违法建筑,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了深圳的诟病。
她说,办法提高了提前签约搬迁奖励的标准,增加了征收补贴,这一条是源自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0条的规定,征收补偿的内容里 涉及到房屋价格的补偿、提前搬迁补偿费,特殊情况下,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奖励办法来解决。深圳161号文件时也有奖励,但这一次从3%增加到5%。
编辑: 李晓蕾1 2
关于华侨房屋的征收补偿也是这个办法的亮点之一。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并没有这一项规定,深圳的这一办法第39条进行了规 定,而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华侨房屋的办理时间上提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的,业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延期申请。逾 期不办理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代办房屋征收相关手续,但补偿、安置协议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手续。
国房评估董事长杨丽艳认为,《办法》的征收条例充分体现了尊重民意,慎重决定征收,且尊重被征收人利益的保护,切实强调了安置先行;明确地把土地整备纳入公共利益,这是比较大胆的规定。
为了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办法规定,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确定的方式首先是协商,这是办法的一大亮点。同时,房屋征收 评估机构无法通过协商选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在公布的名录中适当选取5个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组织被征收人通过公开投票或者采取摇号、 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方式可由被征收人选择。
专家们还谈到,办法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一点对于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