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7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 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温家宝表示,现在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 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为此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明年一定出台相应法规。
土地权益纷争愈演愈烈,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其传递的信息非常清晰:尽管中国农民用难以想象的坚忍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太多的 牺牲,从所谓历史必然性的角度,这种代价在一定的特殊时期或许难以避免,也换来了工业化城市化加速等种种成效,但时至今日,农民乃至整个社会已经无法再以 从容的心态接受如此高昂的成本,是必须作出改变的时候了。而改变的重点,就在于重新定位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还农民以应享的完整的权利。
土地总是让中国农民爱恨交织。爱,是因为在传统社会里,土地几乎是农民唯一的生产资料;恨,是因为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农民拥有的 对土地的权利尚不完整,土地又往往成为一种束缚性力量。综观中国历史的治乱循环,就会发现,只要把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处理好,则天下安,一旦处理欠佳,则天 下危。
曾几何时,中国农民对土地不但缺少所有权,也没有使用权。回顾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历程,几乎可以认为就是一个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逐步调整的过程。 当年小岗村拉开了改革的序幕,其改革的实质无非在于恢复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由此改革,中国农民蕴涵的巨大生产力得以释放,使中国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基本解 决了吃饭问题。此后相继出台的《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又规定了农民的土地权。然而客观地分析,农民对土地所拥有的权利仍然不够完整,这一点正如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之后,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孔祥智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土地产权还是集体所有, 农民也没有产权证”。
因为这种权利的不完整,农民继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之后,又在遭遇新一轮剥夺。当中国城市化狂飙突进,一波又一波的圈地运动让地方财政丰盈、 开发商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候,作为土地的真正主人,农民却获益甚微,更不用说征地拆迁中的贪赃枉法行为对他们的伤害了。土地成为各种力量觊觎的对象,如何抵 制或者怎样在公平交易中取得自己想要的收益,主人却心中没底忐忑不安。
这种不安对社会威胁甚大。对中国的农民来说,土地就代表着稳定感,稳定感既是收入上的,也是心理上的。而毫无疑问,只有当农民对其脚下的土地拥 有清晰、完整的权利时,稳定感才会油然而生。理解和尊重农民的这种稳定感,对农民当然有利,但社会更能从中受益。而承认农民对土地拥有完整权利,与土地国 有的大前提也并不冲突,因为土地国有之“有”,正需要一个个鲜活的农民去行使。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在令人可喜地扩张着,而现阶段暴露的问题则在警示,当下最为农民所企盼也为社会所急需的,应该是从“扩权”赶快跨越到“确权”。权利的内涵模糊,列示的权利再多也是虚拟的,只有将其清晰确定,它才是抵制非法入侵者的有力工具。
据专家透露,目前国家为“确权”已经做了很多准备,12月29日农业部将召开会议,专门研讨这一问题,并且将在明年陆续推进这项工作。温家宝所 说的“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明年一定出台相应法规”当是这项工作的一部分。从效果考虑,立法明确农民对土地的权利,不论是在财产收益上,还是在 心理和情感抚慰上,对中国农民来说都是重大利好消息,这将催生他们的稳定感。而作为占中国人口最多的群体,农民的稳定感肯定是社会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