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上海调研时,对上海检察机关参与特大型城市社会管理的一些特色举措予以肯定。日前,记者围绕上海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大局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话题采访了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
始终把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记者:上海提出“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时期,也是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围绕这一大局,上海检察机关是怎样部署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
陈旭:上海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建设全面进步、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才建设全面升级、世博会后续效应影响等新情况,都迫切要求上海检察机关从工作理念和思路上进行调整,尽快适应。
2010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了三项重点工作后,上海市检察院及时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了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同年,上海市检察院制定了《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十条意见》,提出了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等十方面的贯彻意见。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们及时传达学习,并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
为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高检院的要求上来,我们要求全市检察干警,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应当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检察机关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对于上海这样的特大型城市来说,创新社会管理具有相对较好的基础和条件,检察机关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应当有更强的工作紧迫性和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经验。
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要立足检察职能又要注重延伸效果
记者: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上海检察机关有哪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陈旭:曹建明检察长来上海考察工作时指出,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途径。特大型城市人员成分多元、利益多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我们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中也切实认识到,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或是脱离检察职能去参与创新社会管理,都不能把工作做好。归纳起来,我们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要重点推进七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上海检察机关先后制定了《关于本市检察机关贯彻“两减少、两扩大”政策的意见》等,确保当宽则宽。针对一些严重刑事犯罪以及部分职务犯罪案件量刑偏轻、不同地区量刑不平衡的问题,积极通过类案监督等方式向法院提出规范量刑的建议,防止失之于宽。在工作中,加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同时积极推行刑事和解等制度。
二是依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我们把危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民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作为查案重点,同时分析总结这些领域和行业发生腐败的原因,协同有关部门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是健全立体化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我们着重抓了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专业化建设、探索重大工程建设预防介入机制、探索建立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和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等几项工作。
四是积极探索完善有上海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我们着重推进来沪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司法保护、帮教工作。对来沪涉罪未成年人严格把握逮捕和起诉条件,确保平等适用不批捕、不起诉措施。对于非羁押的来沪涉罪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上海市50余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目前上海已建立了市院、分院、基层院三级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体系。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社区检察工作。我们从规范化建设入手,研究制定了《派驻检察室工作规划(2011B2012年)》和工作细则、工作职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确保社区检察工作有章可循。目前,我们已在全市设立了19家社区检察室,工作范围覆盖33个街道(乡镇)。
六是探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我们与上海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本市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我们已对46家派出所开展监督,对审讯监控录像不到位、立案手续不完备、扣押随身物品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并积极帮助派出所建立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效果。
七是积极支持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记者:上海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局限于执法办案,而是在延伸法律监督效果上做文章。
陈旭:是的,我们的体会是检察机关在履职环节上,可以较早地发现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也能较好地协助职能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方面,我们主要突出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既要重视个案中的特殊问题,更要注重类案中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有质量、有影响的检察建议。要高度重视向司法和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和积极争取人大对检察建议工作的支持。二是加强重要情况反映工作。至今已发出126期情况反映,中央、市委、高检院领导同志先后批示50次。
从四方面下功夫,不断深化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抓手
记者:下一步上海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有什么打算?
陈旭:贯彻落实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精神,把上海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我们提出了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在探索具有上海检察特色的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式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在推进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力度上下功夫;四是进一步在提高检察干警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建设上下功夫。
特大型城市的社会管理比一般城市更加复杂,比如外来人口比较多,有些地区外来人口已经超过本地人口。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也必须更具前瞻性。检察工作理念的创新,会给执法方式、评价标准、社会化管理带来突破。在探索具有上海检察特色的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式上,我们将针对上海城市管理的特点和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结合检察职能,找准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结合点、着力点,探索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领域,深化、细化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运用先进执法理念和专业化执法方式,采取观护、轻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等工作措施,借助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实现未成年人包括外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覆盖。二是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依托社会组织、家庭等一起来做,实现动态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提升矫正效果。三是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充分运用选派干部挂职、廉政风险评估、加强重点环节监管等重大工程深度预防措施和创“双优”工作机制,就各领域的突出问题、案发特点进行跟踪分析研究,提出具有战略性的预防措施。四是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推进具有特大型城市特点的社区检察室建设,完善和规范社区检察室设置及工作制度,努力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五是依托金融检察委员会构建金融检察研究基地和实践推动平台,积极为有关部门完善金融管理、加强金融监管提出对策建议,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六是将检察建议作为推进社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载体,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扩大办案效果。
明年起推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的示范基层检察院
记者:在推动基层抓落实上,上海检察机关有什么具体安排?
陈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力度。上海市检察院党组已经决定将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明年全市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将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指导意见,并将重点问题作为市院党组成员重点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从明年开始,将推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的示范基层检察院,总结推广示范院经验做法,使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化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扩大示范效应,带动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