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淑香,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八里庙村的一位普通妇女,在她家整洁宽敞的房间里,与她聊天,交谈,丝毫感觉不到4年前她还是一个农民。
几天前,记者随国土资源部组织的采访组来到常淑香家采访。常淑香告诉记者,她是2007年,郑州市建设郑东新区时,村里的地被征用后,经过政府安置,才搬上楼房的。过了4年城市生活后,常淑香说,他们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城里人的生活。
但是,就全国范围而言,并不是所有失地农民都能真正过上市民的生活。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认为,中国征地制度最大的弊端是,农地城镇化过程中,造成了农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了大量伪城市化的农民。
甘藏春提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下决心,将被征地农民城市化,作为补偿安置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
郑东新区失地农民人均安排住房70平米
2001年,郑州市以国际招标的形式确定了郑东新区远景总体规划,郑东新区规划范围115平方公里。2003年1月20日,以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开工奠基为标志,正式拉开了郑东新区开发建设序幕。
“在郑东新区的建设过程中,涉及原住在这里的村民的搬迁安置问题。”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副书记赵兴斌告诉记者,郑东新区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100多个自然村,涉及村民8万多人。
据他介绍,从2002年8月开始启动第一个村庄拆迁以来,截止目前,已经完成了72个自然村、1000多万平方米房屋、7万多村民的拆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征收7万多亩。
张胜利,是管委会的副主任,参与了郑东新区建设过程后,张胜利说,2002年时,刚开始实施拆迁时,由于大面积村庄被拆掉,农民心里确实没底,“祖坟问题,生活安置问题咋办?”再加上,刚开始实施拆迁时,拆迁补偿政策也不完善等等,张胜利告诉记者,郑东新区建设之初,确实出现过农民上访的问题。
面对农民上访,郑东新区管委会的态度是不回避,不害怕。针对农民反映的问题,郑东新区不断地调整拆迁政策。
赵兴斌说,管委会确立的原则是,坚持让利于民,给失地农民适度从高的合理补偿。
“以我家为例,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再加上老伴,4口人,村里的土地被征用后,我们4口人分到了320平米的楼房,平均每人补了80平米。” 常淑香告诉记者,补的房子除了自己住外,还有一套用于出租。她说,除了房子出租的收入外,老伴和女儿也都找到了工作,她每月还有300多块钱的补助,“我家的生活与普通市民确实没啥区别。”常淑香说。
她告诉记者,由于郑东新区在拆迁过程中采取的是就地安置住房,因此小孩上学、看病都很方便。
赵兴斌说,在拆迁过程中,郑东新区确定的补偿原则是,确保每位失地农民能够分得70平米住房的同时,还预留了创业经营用地。而且安置生活小区时,均选择了交通便利,配套齐全的城市较好地段。
记者在郑东新区管委会了解到,除了住房有保障外,郑东新区管委会累计举办电工、物业管理等专业技能培训班228期,培训失地农民32810人次,推荐就业33515人。此外,他们还为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每人补贴3000元。
记者在郑东新区走访了几个失地农民安置街区,像常淑香一样早已成为实实在在市民的并不止常淑香一家。
国土部认为货币补偿为主模式需要反思
从1986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到1998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标准都是呈倍数增加,甚至现在很多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已经突破了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规定,但征地纠纷依然不断。甘藏春说,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
回忆我国的失地农民安置过程,甘藏春说,计划经济时期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很低,但纠纷不多,“因为那个时期的征地补偿安置,采取的是安置为主、补偿为辅的模式,被征地农民进城转户口,安排工作,适当地补一点钱。”甘藏春说, 随着建设需求的增加,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不可能全部安置,所以从1998年开始,基本上采取的是货币补偿为主、安置为辅的方式。
“现在看,这个模式值得反思。”甘藏春认为,我国征地制度最大的弊端是,农地城镇化过程中,造成了农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了大量伪城市化的农民。“我们现在进行人口统计,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就作为城市人口统计,但是他们没有享受市民待遇。”甘藏春说。
到底应该如何安置失地农民,甘藏春认为,现在改革征地制度,完善补偿安置制度,应该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安置区别开来。
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甘藏春说,他认为应该加大征地成本,“加大的部分不是用于补偿,而是用于安置。”甘藏春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下决心,将被征地农民城市化,作为补偿安置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究竟提高多大幅度,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测算。”甘藏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