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11月22日表示,农地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大量“伪城市化”农民。征地矛盾增多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一定程度上漠视征地法律程序,造成耕地快速减少,牺牲农民利益。土地政策、土地立法重点将转向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等。(11月23日《京华时报》)
常态视角下,“城市病”大多被阐释为交通堵塞、人口拥挤、就业困难以及随之引发的诸如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综合性的不良症状。然而,如是宏观层面中的概念表述,往往掩盖了更为具体的城市化负面之痛。尤其是在“城市化速度世界最快”的语境之下,那些“艰难转身”的特殊群体更应被关注。甘藏春所称的“伪城市化”农民显然就属该列。
“城市病”的最终承受者无疑是市民,而从抗压能力而言,那些刚从土地上离开的“新市民”,无疑是最弱的一环。“人的城市化滞后”的背后是制度缺位。
必须承认,“伪城市化”农民的表现绝不仅限于农民与市民的文化和素质差距,而更多在于转变过程中的身份落差导致的权利失衡。一是征地补偿机制的设计欠缺。在大多数情况下,现今征地模式实行的是货币化兑现,即直接用土地面积作为补偿标准,而非长效的制度性补偿。这种方式,一方面催生了一夜暴富的“神话”,同时为“伪城市化”农民的诞生埋下祸根。
制造“伪城市化”农民的另一推手,是近年来城市化浪潮的剧烈与管理者对于城市化的过度迷恋。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人口司司长兹洛特尼克曾言:“中国在过去30年中的城市化速度极快,超过了其他国家。”在这种态势之下,违规征地得以强力推行,甚至出现“数字上的城市化”,即片面追求城市用地规模和城市人口的增长,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就业问题却被一再搁置,由此衍生“被城市化”的恶果,“伪城市化”农民自然难以避及。
耕地的重重透支,农民表面看来进入城市,而在身份上却难以实现转身,在“回不去的乡村与进不去的城市”之间,“伪城市”农民成为一个异类存在。甚至某种程度上而言,处于灰色地带的他们,只是充当了城市化浪潮中的数字支撑。
从发展的角度而言,城市化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命题,而绝非数字上的变迁。然而,“伪城市化”农民的出现则是简化思维下的一个直接投影,更是不折不扣的“城市病”。要想真正杜绝病态式的城市化,在管理者眼中,至少要让“城市化”的概念丰富起来,即城市化中不能缺了“人的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