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11月18日电(向志强 黄达琨)记者近日从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近日获国务院批复。其中批复提出,南宁市将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3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内。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封宁介绍,《总体规划》作为南宁市未来10年内的发展蓝图,重点突出保障民生,坚持生态优先、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交通问题、保障住房问题、环境保护问题等。
封宁称,国务院的批复明确指出,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我国西南地区连接出海通道的综合交通枢纽;承担了政治、经济、文化与信息中心,面向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区域性信息中心、交通中心和金融中心和我国西南地区出海大通道的交通枢纽等职能。
批复提出,南宁市将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3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内。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视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批复要求,南宁市需重视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值得一提的是,南宁市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分期供给规模和区位布局合理。
据了解,国务院的批复还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要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加强对大明山等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合理规划可以促进城市建设更有序和城市发展更合理、更快速。”封宁说,《总体规划》是南宁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