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缴“五险”并非“掏企业腰包、拔员工的毛”
时间:2011-11-19 10:24:22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表示,强制企业缴 “五险”对中小企业尤其是薄利企业和低收入劳动者有一定压力,需采取如财政补贴等过渡性措施,使其适应被动消化的过程
40多岁的老潘来北京打工已有13年了,目前从事厨师工作,他的老家和在河南农村,他的妻子在北京打零工,他的儿子已经上小学,他们一家三口至今没有买过任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他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最近听说像他这样的也可以买社会保险,正准备和妻子商量是否要参加社会保险,以求寻得一份社会保障权益。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日前公布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修订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社会保险费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 (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并允许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该草案正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除了允许个人参保和参保方式增加网上申报受到关注以外,舆论和社会各界更加关注的是,草案规定国家将强制企业缴齐五项社会保险。很多人认为,这样做有利于保障企业员工的权益;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这样做是“掏企业腰包、拔员工的毛”,不利于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11月17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强制企业缴“五险”,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
他从三个方面向记者阐述了企业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意义。
其一,我国的社会保险费用征收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相对的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履行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才能得到权利保障。
其二,对社会成员来说,参加社会保险是风险分担、和衷共济的。例如,对于无风险、低风险的高收入的社会成员来说,他们可能身体很好,缴了医疗保险可能由于没有生病用不上,就可以为高风险、低收入的社会成员分担风险。
其三,有利于社会再分配。高收入群体缴纳社会保险能够为其他社会成员作出贡献。
“当然,一部分企业和个人收入水平低,国家强制缴‘五险’会使这些企业和个人承受较大的压力。”贡森说,对那些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来说,利润比较薄,以前可能只为员工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一两种,甚至没有为员工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国家如果强制企业缴纳“五险”,他们的承受能力有限。“考虑到这些企业能够解决就业问题,这就需要国家采取一些过渡性措施,促使这些企业适应被动消化的过程,比如采用过渡型补贴,对这些薄利企业和员工在缴纳‘五险’的同时给予补贴。”
贡森表示,国家在强制企业缴‘五险’方面可以设置一个平稳过渡期,并通过制度完善,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和补充性措施,使薄利企业和收入较低的个人能够承受,并起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目的。
对“拔毛”的说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余明勤也表示了否定。11月16日,他在广州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工伤和生育险纳入征收范畴后,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社保费缴纳由三项变成五项,对于职工来说,不是拔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个负担不算重。此前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工伤和医疗两个保险费大概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
余明勤表示,社保费不像税收,税收要平衡政府的财政开支。社保费的钱收了,之后还是全部用在老百姓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上的。社保费不够了,国家财政还是要补贴的。
余明勤以工伤保险为例表示,社保费征收由三变五,对老百姓、企业都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