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石收费站)
2010年6月起,广西柳州机动车进城费统一改为按驻留时间收取。记者了解到,“进城费”的规范称法为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柳州要求本地车购年票缴纳此项费用,对外地车则按小时收取。按照当地规定,柳州按小时征收的“进城费”将征收到2028年12月31日。司机们将计时收取“进城费”称为“柳州一大怪”。(1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对此,柳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部门和柳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解释说,这种收费方式“是为柳州城市路桥的建设还贷款,合理合法”。这不由让笔者想起早前备受质疑的防城港市,该市在一条破烂不堪的公路上设置收费站,向途经此地的车辆收取10~30元不等的车辆通行费,据称该费用也属于路桥项目收费。
事实上,国家相关部委早在2009年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叫停二级公路收费。为何柳州市、防城港市至今仍照收不误,且以路桥费的名义继续借路生财?这显然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量有关,为了扩大路桥建设规模,打造出一张漂亮的政绩成绩单,地方政府依旧选择沿用“收费还贷”的模式,继续将压力转嫁给社会大众。
当然,在地方政府看来,“进城费”收取得并不算太多,但是,这对普通民众而言却犹如一个天文数字。比方说,为了在柳州找到产品销售市场,企业主不得不面对产品进城所要面临的运输成本的增加,或者货运司机需要权衡出行成本,这就会导致地区间物流不畅。同样,对于居住于柳州的司机们来说,进出城都必须负担一笔不小的费用,这无疑也会将他们的归属感无情地剥离。
固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资金,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仅靠财政投入无法弥补空缺,但这绝不是利用行政手段将压力向社会转嫁的理由。一座城市的通行成本,考量着它的物流发展水平,更关系到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在全国各地纷纷向外界敞开大门的今天,收取的“进城费”无疑是在自毁形象,也是在透支城市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