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冬天也许比2008年的冬天还会冷,在国际金融危机袭来的背景之下,中国经济增长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在这种环境下,促使我们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李义平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
李义平认为,加快转型的步伐,首先要提升创新能力,其次必须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明确界定企业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能够成为主体,还在于企业是创新的主体,特别是实现创新成果市场化的主体。企业要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好主体作用,就必须更好地顺应时代的要求。李义平说:“首先,应有危机意识,并善于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尤其是认识到静态的初级生产要素的竞争力是有限的,要着力于高级生产要素的培育。其次,应努力克服思维定势和发展惯性,不断地超越自我,否则就会被别的企业超越。第三,应善于把问题转化为机遇,实现弯道超车。”
李义平指出,政府不直接扮演市场主体的角色,不等于无足轻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政府依然扮演着关键性角色。政府虽然不能代替企业,但可以创造环境,提升企业活力,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首先,提供有效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政府的政策应当使价格完整地反映资源环境成本,应当促使企业把社会为其负担的成本内部化,以充分利用资源和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其次,政府应提供充分的公共产品,着力培育高级生产要素;第三,形成公平竞争的有效市场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条件,而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是政府的优势;第四,应发挥好政绩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各级政府克服GDP崇拜,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来。”他说,“另外,政府还可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良好的产业环境、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吸引方方面面的投资者和方方面面的人才。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软的环境比硬的投资可能更重要。”
“可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体是企业,政府是推动力量。”李义平指出,受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习惯于直接上阵拼经济。其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内容,就是把政府直接推动经济发展转变为主要由市场拉动经济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说到底是企业根据资源约束条件的变化,在赢利动机驱使下作出的反应。这是因为,企业会本能地谨慎和灵敏;只有企业和企业家才会遵循基本的经济原则,即投入和产出相比较的原则;企业家对产业和投资机会更敏感,更善于把握机会。所以应当明确,企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体,政府应着力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当然,这并不排除在我国现阶段和体制背景下,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发展国家需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只是这种支持应当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李义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