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5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提出目前保障房建设存在选址离城区远、部分质量不过关、退出机制不完善、骗购骗租等几大问题。
据笔者了解,保障房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保障房能否如期竣工;二、保障房分配退出机制能否保证基本公平。
在巨大的政绩压力下,保障房开工率突飞猛进。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5月初,全国大部分省份保障性住房开工率在20%以上,只有部分进展较快的省份达到30%以上。截至9月底,今年保障房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预计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但是,据笔者掌握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为完成任务,赶在10月31日“大限”之前上报开工,“反正开工不等于完工”,到竣工之时总有办法。因此目前就出现了将集资房、早前的福利房、大批拆迁房等当作保障房等,水分严重。
在很大程度上,并非地方政府有意造假,即便保障房用地从商业用地虎口夺食,资金仍是一大难题。据住建部预算,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所需资金在1.3万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292.66亿元,占比不到10%,余下绝大部分需地方自筹,于是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试点贷款公积金建保障房。此外,全国社保基金已在南京、天津、重庆三地,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的方式,为当地的公租房建设融资105亿元,其中以重庆获得贷款最多,为45亿元。上海等地还用上了金融创新、产权期权等办法,但相比庞大的缺口,还是杯水车薪。
取信于民,不仅需要保证开工率,更需要在竣工之时,列明保障房的构成,是经适房、公租房还是廉租房,建成于什么时候——相比于抽象的数据,民众更需要了解实情,并会对保障房推进之功作出恰当的评价。
保障房的分配退出机制更是公平的核心。只要一地出现保障房豪车扎堆、出租成风、公务员聚集的“盛况”,保障的公义就会丧失。
报告指出,“将进一步研究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通过控制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当收入条件改善、具备了一定经济能力后自然退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申请审核和配租配售程序,并予以公开;督促地方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努力防范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和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的公众监督机制。
时下,寻求福利公平首先要减少寻租空间,而后建立全民监督体制,最后严惩欺诈者。
保障房给予完整产权是鼓励欺诈,让有权者获得资产溢价,绝不应该发生。报告指出,对购置型保障房,要完善并严格执行交易时对收益调节的规定,消除牟利空间,也即取消保障房购买者的资产溢价,由政府回购,或由购买者按市场价补足差价,施惠于其他低收入者。根据市场价格与收入水平,适时调整公租房廉租房的租金,保证不同收入群体享受不同的保障。
全民监督首先要把申请者的资料公之于众。10月21日,温家宝总理指出,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法规,规范投入、建设、分配、监管、退出等制度。有专家建议,应将保障房分配的公平、公正性列为地方政府考核的重要标准之一,比如应明确公布入住人口中,有多少是公务员、有多少是低收入者等指标。信息透明是寻租的消毒剂,网上彻底公开可以降低官方的监管成本。
保障房运动是民生体现,这一运动并非对富裕者的反对,而是对贫困者的尊重,越是高效公平,数据越是真实,越能体现税收法治原则下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杜绝数据注水,杜绝保障寻租,尤为关键。(作者:叶檀,经济学博士,知名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