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日A26-A27版曾对利津县养殖户使用“瘦肉精”喂羊的情况进行报道。
本报昨日A26-A27版曾对利津县养殖户使用“瘦肉精”喂羊的情况进行报道。
9月29日,山东利津县,没有通过检测的羊被赶回家,这些羊被检测出含瘦肉精。本报记者 杨杰 摄
■ “‘肉羊第一镇’的瘦肉精‘秘密’”追踪
本报讯 (记者孟祥超)昨日,本报报道山东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养殖户投喂肉羊瘦肉精问题。农业部当日发布消息称,已安排国家饲料质检中心前往利津县开展肉羊“瘦肉精”拉网检测。
昨日,山东省畜牧局一工作人员称,该局已收到来自农业部的电传文件,要求对涉及“瘦肉精”问题进行督导。
该局两名负责人证实,山东省政府就盐窝镇“瘦肉精”羊事件召开紧急会议,以山东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牵头成立督导组赶赴东营市,对“瘦肉精”事件进行调查。同时,省政府还将起草打击瘦肉精监管文件。
昨日18时35分,农业部官网发布消息称,针对媒体报道利津县养殖户使用“瘦肉精”喂羊的情况,“农业部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国家饲料质检中心赴利津县开展肉羊‘瘦肉精’拉网检测,同时责成山东省畜牧局赴利津县迅速调查核实。”
■ 处理
副县长带队入户排查瘦肉精
昨晚,利津县副县长刘清滨称,当地在瘦肉精监管部分环节中,确实存在疏漏之处。昨日,该县已成立了3个工作组。今日开始,他将率工作组对全县范围内养殖户进行入户逐一排查。
高速路设岗查问题羊
工作组还将在高速路等交通路口设置检查岗,防止有投喂瘦肉精的养殖户私屠滥宰或出售活羊,避免问题羊流入市场。刘清滨称,这是在之前的严打管理中的一个漏洞。
刘清滨称,在对全县养殖户逐一排查的同时,工作组还针对“检测不合格羊群仍可赶回家”的问题,对市场的监管人员进行调查。如发现执法人员违反执法流程,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按照正常程序,进入市场的肉羊一旦被检出呈阳性,执法人员必须将羊封存,同时送样到省里再次检测,如最终确认存在瘦肉精成分,这些羊将被无害化处理。
“罚几万元放人”不属实
据多名盐窝镇养殖户称,该镇曾发生过贩卖瘦肉精的案件,“听说抓了两个人,后来罚了几万才放了人”。对此,东营市畜牧、公安等部门均未证实。昨日,刘清滨称,案件并非传言的罚款放人,而是已进入司法程序,目前已进入公诉阶段。
刘清滨称,盐窝镇养殖业近几年发展迅速。每年100多万的肉羊出栏屠宰量,且均集中在盐窝这一镇域范围,这给了个别养殖户以可乘之机。
同时,检测瘦肉精的方法相对匮乏。目前,普遍使用的是瘦肉精试条快速检测方式,但这一方式相对单一。一旦发现样本呈阳性,执法人员还需再取样送省里检验单位,5个工作日后出具检测结果。
刘清滨称,该县在今年4月检查时发现38个肉羊检测样本呈阳性,但等到样品送省里,最终只检出4份样品含盐酸克伦特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