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出台
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将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此举作为消除城乡二元结构鸿沟、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文化权益的高度关注。《意见》的出台,可谓是以文化的力量为2亿多农民工架起了一座融入城市的桥梁。
保障“草根”文化权利,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全局。在城市化进程中,上亿农民背井离乡、走进城市,在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方面已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们是涌动在城市大动脉里的特殊血液,在创造城市繁华的同时,却无时无刻不品尝着陌生的城市给他们带来的寂寞。农民工虽身在城市,心灵却无处栖息。据相关调查显示,“干活累,没事睡”几近成为农民工生活的真实写照。在我们更多地将目光投射在农民工户籍、社保、工薪以及子女教育问题上的时候,他们的情感生活如何、精神欲求怎样却少有关注,以至精神“沙漠化”、文化“孤岛化”、生活“边缘化”的现象日趋严重,更有甚者聚众斗殴、赌博、涉黄,已经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共享我国文化发展成果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保障“草根”文化权利,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事关农民工群体日趋强烈的现实文化需求的满足。如果说第一代农民工对于自身文化处境缺乏最基本的体认、尚处于挣钱谋生的初级阶段的话,那么“80后”、“90后”等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出现,则使得《意见》的出台具有了更为强烈的现实意义。走进城市、寻找机会、谋求发展、实现理想成为更多新生代农民工的向往,他们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更主动的文化融入愿望、更迫切的文化需求、更多样化的文化享有。从上世纪开始的打工文学到自发组织的草根文艺团体,从遍布各地的“工友之家”、“草根之家”到各类歌唱表演大赛、外来青工艺术节,新生代农民工以丰富多彩的艺术追求记录着一个社会群体的心路历程,其中涌现出了许多才华横溢的小说家、诗人、歌手、戏剧导演和民间艺术家。今年的央视春晚上,“旭日阳刚”、“西单女孩”、“农民工街舞”就是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憧憬、文化追求、文化表达的缩影。与父辈相比,他们的文化主体意识开始觉醒。《意见》中明确强调以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作为工作重点,研究分析这一群体文化需求的新特点、新要求、新期待,体现了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个性关怀。
“进不去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曾是摆在新生代农民工面前一道艰难的抉择。如何开启由农村走向城市的绿色通道、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心理沟壑,实现由农民变市民、由过客变主人的身份转换?与实现经济权益、政治权益、社会权益相比,文化认同和文化融入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因为只有实现了文化认同和融入,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价值观念、行为规则、生活方式的市民化改造。《意见》的出台,无疑搭起了一座以文化消解城乡身份认同障碍、打破城乡二元对立格局的桥梁,让农民工的精神不再流浪、心灵得以栖息,不再成为城市的匆匆“过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