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往四次改革不同,这次是以政府规章形式将上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赋予县级政府。”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孙志丹向记者介绍,这意味着浙江省第五次扩权强县改革带有明显的法制色彩。 百姓真能得到实惠 下午2点,骄阳似火。浙江省金华市驾驶考试中心候考区外的树阴下,卷着裤脚的李海明蹲在地上,满脸大汗。 李海明是东阳市平安驾校的教练。每逢考试日,他必须在早晨6点之前,拉着一车学员赶到此处排队等候考试。 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等事项属于设区市公安局的管理权限。东阳市属于县级市,当地考生必须到金华市参加考试。除了东阳,金华市下辖的永康、兰溪等7县2区都是如此。 且不论早出晚归带来的不便,仅考前练习和考试两日的来回路费加上场地费,每个学员的成本就提高了近500元。为节约开支,大多教练和学员像李海明一样,宁可忍受40摄氏度的高温,也舍不得躲进车里吹冷气。 2008年底,东阳市对7000多名考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过测算,结果显示,如果机动车驾驶考试权限下放,每年可节省2000多万元。 面对时有发生的考官投诉,业内人士认为,垄断经营是催生考场腐败的主要原因。而解决途径就是引入市场制,通过将考试管理权限委托给县级机关部门,市和各县发挥优势,吸引考生。 事实上,早在2006年浙江省实施第四次扩权政策时,已将驾驶证考试下放等权限纳入其中;2008年年底,省委、省政府两办发放的扩权文件中,也明确列出将市公安局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试、发放事项的管理权限委托下放。 但这项权力就是迟迟下放不了。有人认为,一大原因是放权力等于放利益。有人做过测算,如果金华市真的将该权限下放了,那么,一年将损失4000万元的行政事业性收入。 在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官员俞兰看来,除地方利益之争外,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等事权无法下放更重要的原因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及外部行政管理事项的权力下放,目前尚无法律依据。 俞兰解释说,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只能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比如义乌扩权改革时,曾将36项此类权限以规章的形式下放,虽然在形式上合法,但仍缺失法律主体。一旦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行政机关将面临败诉。 “要真正做到扩权到位,必须以立法形式加以保障。”俞兰说,《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实施后,诸如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等事权下放此类改革有了法律依据,权力下放有望摆脱无法可依窘境。 老刘感受到高效率 几天前,65岁的刘建国来到义乌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公司自营进出口权手续。 外经贸窗口的工作人员看过材料后说,“好了。” 老刘有点疑惑,“那个材料……” 工作人员笑着说,“我们会帮您直报省里,您回去等消息就行了。” 5天后,老刘接到通知,手续办好了。 “当年花6个月才办下的手续,现在5天就搞定了。”在外经贸窗口,老刘感慨地对记者说,过去是,金华批,省里批,一个手续不经过3个部门批不下来。 老刘碰到的高效率,应归功于浙江省的扩权强县改革。从2002年8月17日起,浙江省把地区一级的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包括义乌在内的20个县区,经济上近似省管县。从此后,义乌市的发展日新月异。 2006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将义乌作为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改革试点,共下放了603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像报批自营进出口权之类的手续,县里可直报至省里;而对外商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涉外婚姻等行政许可以及一些行政罚款权限,也通过设区市级政府委托、授权给县级政府的形式,予以下放。 2007年,义乌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1.2%,比全省高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7元比全省高3.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高3.7%。 下放权限目录清晰 在义乌试点基础上,今年6月16日,浙江省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立“扩权强县”各方职责:省市有关部门应舍得放权,县级政府应积极承担,以加强县级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权力下放的实施方案由各地方自行约定。”俞兰说,2006年,第四次扩权改革时,金华和义乌就曾签过“军令状”,约定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金华立即收回相关审批权;一旦引起诉讼,由义乌市自己出庭应诉,工作绩效列入省对义乌市的考核。 由于原属省、设区市的哪些管理职权应交由县级政府行使,在立法中很难明确,省人民政府已单独制定和公布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管理的具体事项目录。 记者看到,此次目录中,下放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18项,下放其他县443项。“这是机动目录。随着条件改变将定期清理。”俞兰说,按照规定,浙江省政府还专门成立督察小组,就各地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该放不放、能放不放的情况,将予以扣分。 “虽然《规定》只有短短11条,但每一条都直接针对义乌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与目前扩权强县需要解决的问题,非常有针对性。”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立安教授评价说,浙江第五次扩权强县改革的意义不仅在于能够将扩权强县工作真正落实下去,更在于它能将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经验化。而这正是目前我国在此项工作中最为缺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