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末,深圳户籍人口规模已经达到259.42万人,较2005年增长77.49万人。2015年,深圳计划实现实际管理和服务人口1300万,年末常住人口为1100万,户籍人口达到400万的目标。昨日(12日),深圳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期间人口发展的成果,同时也指出,“十二五”期间,深圳人口发展面临户籍人口增长风险不可控、高层次人才吸引力下降等考验。
隐忧
由于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可能放开对大城市的户籍迁移限制,深圳户籍人口存在不可控增长风险。
“深圳人口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压力仍较突出。”《规划》提出,未来人口调控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人口规模膨胀压力仍未缓解,实际管理服务人口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土地、资源、环境承载紧约束问题依旧严峻;人口结构二元特征依旧突出,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比例倒挂现象依然严重等方面。这些“隐患”都为“十二五”的人口发展环境提出了考验。
《规划》提出,由于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可能放开对大城市的户籍迁移限制,深圳户籍人口存在不可控增长风险。“计划生育国策存在调整预期,一旦城市人口独生子女政策出现松动,深圳人口自然增长压力将随之加剧。”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实施和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进度的加快,深圳社保资金管理面临巨大压力,户籍人口快速增长可能引发公共财政负担加重。
此外,随着国内区域间、城市间人才争夺程度总体加剧,相互赶超的格局逐步形成,深圳未来在人才要素配置的市场竞争中面临北京、上海等国家中心城市和其他后发区域中心城市的挑战。
《规划》还指出,深圳当前人口结构质量距离城市新定位要求尚有较大差距,虽然具备一定解决问题的经济实力,但要将人口规模结构质量有效提升至足以支撑深圳质量的水平上来,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一线发达城市的深圳人口净流入压力依然存在,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不会呈现总量性不足,但可能出现结构性短缺。
提升
深圳将突出培养引进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壮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规模;健全职业培训制度。
《规划》透露了深圳“十二五”人口规模、人口素质和人口管理三大预期目标:到2015年,深圳实际管理和服务人口指导性目标为1300万人,年末常住人口为1100万人,在册户籍人口争取达到400万人;实际管理和服务人口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总量达到220万人,占实际管理和服务人口比重提高至20%,户籍人口中大专学历以上人口比重争取提高到45%;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达到95%,流动人口政策生育率达到85%,流动人口居住证覆盖率和出租屋管理覆盖率均达到98%。
“十二五”期间,深圳将逐步构建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制度环境。到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6.9‰以下,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6.1‰以下,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政策生育率达到8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5%。
为打造深圳引才、育才、用才的新优势,推动人口文化和技能素质的全面优化提升,“十二五”期间,深圳将突出培养引进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壮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规模;健全职业培训制度。除了继续推进“孔雀计划”,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外,深圳还将实施培养青年英才的“鹏城青苗工程”,加大创新科研团队的引进力度,优先、足额保证对创新资金资助,优先解决创新人才、团队的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等重、难点问题。到2015年,全市科技研发人员总量达到50万人。
调控
消除原区域地下非法经济生存空间,压缩从业人口数量,力争通过城市更新推动疏解100万左右人口。
《规划》提出,深圳将发挥产业、社区经济转型以及最低工资标准对产业和人口的调控作用。通过实施《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加大落后产能企业淘汰或升级改造,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速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从业人口结构置换。全面梳理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十二五”期间,争取转移淘汰或升级落后产能企业1万家以上,带动调整从业人口100万人以上。
未来5年,深圳将从严控制低端产业用地供给,从严控制人口密度过高区域容积率,实现产业准入、城市空间、公共服务和人口管理的有机统一。
与此同时,深圳将大力推进城市更新。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统筹推进旧工业区、旧住宅区、旧商业区更新升级,到2015年,完成城市更新用地规模35平方公里。以城市更新释放出的新增土地推动原区域的产业升级和居住业态升级,降低城中村人口吸纳能力。消除原区域地下非法经济生存空间,压缩从业人口数量,力争通过城市更新推动疏解100万左右人口。
开放
不断提高来深务工人员政治待遇,增加来深务工人员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
“未来5年,深圳将顺应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积极争取户籍政策改革主导权,使深圳户籍政策改革与城市承载力和城市公共服务能力相适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深圳将继续完善相对积极宽松的户籍迁入政策,将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无障碍转为深圳户籍,加快户籍人口规模扩大步伐。
“十二五”期间,深圳将建立居住证制度与户籍制度衔接机制,改善持有居住证的暂住人口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逐步增加在深稳定发展的居住证人口的社会福利和其它权益,在就业、医疗、社保、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逐步赋予居住证与户籍居民基本相当的待遇,为居住证制度与户籍迁入政策直接对接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