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年以来,多个新的省级党政机构成立,如北京的预防腐败局、广东的社会工作委员会和海南的省委群众工作部,这些旨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和信访工作的部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7年9月,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成立。根据安排,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之后,各地亦将适时成立相应的地方预防腐败局。2009年2月26日,甘肃省预防腐败局正式在兰州挂牌成立,这是全国首家成立的省级预防腐败局。之后,各地陆续成立了预防腐败局,先后有上海、河北、河南、内蒙古等多个省市区成立预防腐败局。目前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地方预防腐败局,局长都是由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门一把手来兼任。
局长:北京市监察局局长张厚崑兼任
成立时间:2011年7月
职能:主要是协调各个反腐部门的关系以及预防腐败的政策制定。北京市预防腐败局的成立表明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更加优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健全。
成立时间:2011年9月
职能: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
局长:由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徐波兼任
成立时间:2011年2月
职能:主要负责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并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部门的防治腐败工作,承担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加强社会管理 推进信访改革
主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兼任
2011年9月开始实质性运作
级别:社工委设置的3个专职副主任编制中,1个为正厅级,2个为副厅级编制,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设立的3个处为:社会建设指导处、公共服务促进处(群众工作处)、社区处(社会组织处)。其中社会建设指导处负责调查了解全省社会工作的综合情况、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虚拟网络社会建设等;公共服务促进处主要负责做群众工作、协调处理信访、民政等事务;社区处主要负责基层社区建设等事宜。
职责: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实行委员制,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信访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外办、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省残联等作为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社工委实行决策、执行既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委员会负责研究和统筹处理社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委员会的决策和部门职责分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知情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广东社工委的架构已经初步搭建起来,但是距离完全成型还有一段距离。
部长:由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担任
成立时间:2011年6月,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的群众工作部
职责:与海南省信访局合署办公,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群众工作,调查收集社情民意,协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信访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