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沂蒙老区享受中部地区政策
贯彻落实沂蒙革命老区政策工作会在济南召开 姜大明出席并讲话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山东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函【2011】100号),提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今天(9日)下午,山东贯彻落实沂蒙革命老区政策工作会议在济南举行,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搞好政策对接落实,加快推动沂蒙革命老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主持会议。
姜大明指出,沂蒙革命老区是我党重要的革命根据地,为民族解放和新中国建立作出了巨大牺牲和重要贡献。这次国务院同意沂蒙革命老区18个县(市、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这是加快沂蒙老区发展的重大机遇,是促进山东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全省人民特别是沂蒙老区人民的热切期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沂蒙革命老区政策、促进沂蒙革命老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加快沂蒙革命老区建设,不断增创山东发展新优势。
姜大明强调,要统筹做好加快沂蒙革命老区发展的各项工作。一要抓好扶持政策的争取和落实。对国家的扶持政策,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梳理和细化,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客观反映沂蒙革命老区的实际,切实做好具体政策的争取工作,确保政策用足用好。二要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找准发展优势和突破口,选好与国家扶持政策的结合点,搞好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着力培植特色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壮大产业集群。三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善区内农村基础设施,着力增强区内重点城镇承载能力。四要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老区走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自主发展的轨道。五要切实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资源,坚持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之路。六要改善和保障民生,不断提高老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扶持沂蒙革命老区政策的组织领导,树立机遇意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沂蒙革命老区发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孙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统一思想认识、落实扶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上狠下工夫,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努力开创沂蒙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会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临沂市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发言,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