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而与亮丽景观相伴的,却是高楼大厦出人意料的“短命”。这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城市记忆也随之流逝。在此,我们不禁要问,大量“青壮年”建筑为何“非正常死亡”?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陈喆一针见血地指出:城市规划建设指导思想缺乏长远战略眼光;对政绩工程和GDP的盲目崇拜;巨大的商业利益。三者相结合,造成目前大量不该拆的房屋被拆除!他呼吁,别让短命建筑成为中国城市化之殇!
“青壮年”建筑 的“非正常死亡”
2005年8月,重庆永川市地标建筑——渝西会展中心被整体爆破,投入使用仅5年;
2006年10月,青岛市地标建筑——青岛大酒店被整体爆破,建成仅20年;
2007年1月,曾经西湖边的最高楼——浙江大学原湖滨校区3号楼被整体爆破,建成仅13年;
2007年2月,被誉为中国足球的福地——沈阳五里河体育场被整体爆破,建成仅18年;
2008年2月,被上海市民誉为“外滩最佳观景点”的——“亚洲第一弯”被整体拆除,建成仅为11年;
2009年2月,曾经的亚洲跨度最大的拱形建筑——沈阳夏宫被整体爆破,建成仅为15年;
2010年2月,南昌的著名地标——五湖大酒店被整体爆破,建成仅13年;
2010年5月,位于北京建国门黄金地段、建成刚20年的地标——凯莱大酒店宣布将停业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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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近六年来的新闻报道,记者整理了这份不甚完整的建筑的“死亡名单”。令人忧虑的是,除了上述那些引人关注的地标性建筑以外,还有大量普通民用住宅,甚至包括一些保障性住房,要么在尚未建成之际,要么就是在建成后不长的时间内就因为各种原因被提前拆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不久前表示,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但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而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
同时,另一组数据显示,英国、法国、美国的建筑统计平均使用寿命分别为132年、85年和80年。城市里“百年老屋”随处可见。
目前,我国那些正处在建筑寿命“青壮年”的建筑非正常“死亡”,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学者感慨,“我们有5000年的历史,却少有50年的建筑。”
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陈喆表示,很多建了不到二十年的房子被炸掉,有的建成后还未使用就被拆掉,这些仍然能够长久使用的建筑变为废墟,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对环境也会造成巨大的破坏。
正是在这场轰轰烈烈“拆了建、建了拆”的运动中,中国在建筑领域又创造了两项世界第一——在消耗了全世界最多的水泥和钢材的同时,也生产出全球最多的建筑垃圾——每年接近4亿吨,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全国垃圾总量的30%—40%。“‘短寿命’与资源高消耗并存,已成为我国建筑产业的一大通病。”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张琪这样告诉记者。
同时,一幢幢“短命”建筑还会造成大量的物力和财力浪费。武汉外滩花园小区建成仅4年,便被定性为“违反国家防洪法规”并被强制爆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多元,拆除和江滩治理等方面的费用更让政府付出了数倍于其投资的代价。
建筑过于“短命”也造成了城市记忆的缺失。“我们现在能找到的历史悠久的建筑,全部是古人留下来的文物,建筑寿命这么短,我们怎样靠建筑来保存民族发展进步的记忆?”中国房地产协会某负责人曾这样说道。
谁是“凶手”
“土木之工,不可擅动”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建筑思想,在先进建筑材料、建筑技术层出不穷的今天,为什么大量的“青壮年”建筑用不了多久,就面临被拆为废墟的命运呢?
陈喆坦言,不可否认,我国当前处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建筑的新陈代谢速度快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不可避免的旧城改造扩建,也成为部分建筑短命的重要原因。即便如此,相比欧美等国,我国现有建筑的寿命依然偏短。
在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院副所长于长江看来,建筑质量往往不是这些建筑被爆破或拆迁的主因,尤其是那些投资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地标性建筑,很少有因为质量问题而被强制拆除。
不过,他同时也提醒,在民用建筑领域却经常存在由于质量问题而被拆迁的楼房。如今年7月,郑州8栋安置保障房封顶两月因质量问题拆除。
陈喆分析认为,建筑功能不完善,并不一定要拆,可以通过改造、维修完善建筑功能和舒适度。之所以选择一拆或一爆了之,其背后还有很多深层次原因。
首先,规划本身不合理、不科学,缺乏远见和持续性。坦率的讲,有些时候,我们规划本身患了“近视”,缺乏长远的站略眼光,但归根结底,“根”还在“政府想法太多上”。一届政府一个想法,规划改来改去。以致有人戏称:“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橡皮擦擦,最后全靠领导一句话。”这其实是规划设计的大忌!
其次,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指导思想上急功近利,大拆大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开发商的商业利益相结合,造成不该拆的房屋大量被拆除。
此外,随着各地的土地价格快速上涨,拆迁置换带来的巨额卖地收入,使得有些地方对已建成的建筑更是“痛下杀手”。
建成仅13年的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被拆,其置换出的土地以24.6亿元的天价整体出让用于商业开发。位于武汉的首义体育培训中心综合训练馆,投入使用仅仅10年,便被拆除。其理由是,该馆位于即将动工的辛亥革命博物馆和纪念碑之间,不得不为耗资200亿打造的“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计划”而“献身”。
拿什么拯救你
有调查显示,近70%的人表示自己所在城市有过“短命建筑”,也就是说,中国绝大多数城市都有“短命建筑”。而且,与国外上百年的建筑寿命相比,我国的建筑平均寿命仅25-30年,实在让人汗颜不已。
面对各地“青壮年”建筑正在用浓烟和瓦砾上演的一场场非正常“死亡”,我们该如何来拯救它们?
陈喆表示,要防止“青壮年”建筑“英年早逝”,首先在于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城市规划建设应树立可持续理念,同时在规划设计时应做好充分的研究、论证。“哪些建筑该拆,哪些不该拆,不应该是某一个人或俩人说了算,应该有明确的标准规范。”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杜绝一些“拍脑袋”工程的出现。
同时,他还强调,拯救“短命建筑”,还必须发挥法律的作用。尽管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但这样的规定没有明确禁止人为破坏建筑寿命,也就对地方权力部门缺少约束力。法律不明确不完善或不落实,某些权力部门必然无所顾忌。
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政策法规,明确建筑拆除的条件和法定程序,严厉禁止没有质量问题的建筑被提前拆毁,切实做到建筑拆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对违规拆除建筑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于长江则建议,拯救“短命建筑”,除了要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外,还应充分发挥政协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具体而言:
首先,在建筑项目规划审批阶段,要广泛征求政协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让每一项规划每一幢建筑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审批环节要有公示,要经得起质疑。
其次,在拆除每一幢建筑之前,要有公开透明的论证机制,要有公众参与。他说,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若想拆除一栋建筑,由包括建筑、规划、文物、文化等行业的权威人士组成委员会,将共同论证决定是否允许拆除该建筑。而对于重要建筑的拆迁,甚至还要举行听证会。我国现在缺乏这样的模式,仅做到对挂牌的文物保护单位拆迁实行“一票否决”。
“总之,只有多管齐下,让法律规范、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和社会监督都硬起来,短命建筑”的混乱才可能终结!”陈喆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