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荔城区政府强拆民房 称“拆错对象”
时间:2011-10-03 17:10:53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30日电 (记者 王欲然)近日,本网《人民热线》栏目收到一封福建省莆田市市民翁某的来信,他在信中反映,在未得到妥善安置和签订补偿
协议的情况下,福建莆田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强行拆除其两处住房,破坏其财物。此外,信中还反映了该房地产公司存在擅自扩大用地
范围、伪造旧房拆迁面积,骗取国家土地出让金等问题。
记者从来信中了解到,2010年1月30日,在没有任何部门与翁某进行事先说
明,且没有履行相应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莆田护城河三期旧城改造拆迁承包人林某带领多名社会人员,将翁某位于荔城区镇海东梅街二处房屋的所有门窗拆除,并将
其中一处房屋的屋顶掀翻,导致家中物品丢失。事情发生后,承包人以“拆错对象”为由,予以推脱。随后翁某向派出所报案寻求帮助,派出所不仅不予立案,反而
和有关部门一同偏袒林某,导致事件未能得到解决。
据翁某介绍,莆田市护城河三期开发项目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
(2002年莆田市行政调整前归莆田市城厢区管辖),项目原建设单位为国有企业莆田市城厢区房地产开发公司。2001年9月30日,莆田市人民政府作出莆
政[2011]土93号《批复》,同意收回该项目国有土地9.2666公顷,并划拨给城厢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改造项目用地(即护城河三期项目),项目需
拆迁旧房面积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410户,新建住宅楼11万平方米,容积率约为1.2。当时城厢区房地产公司虽办理了拆迁手续,但因广大拆迁户不同意拆
迁,且城厢区房地产公司没有资金,项目就没有动迁。时隔六年之后,护城河三期项目的开发商就变成私人开发商莆田市建德房地产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