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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卖地收入从4.5亿飙到3万亿 21年涨6732倍
时间:2011-09-30 09:32:14  来源:中国网  

伴随着卖地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双双走高,卖地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也是水涨船高。统计表显示,1989年时土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为0.24%,但到了2010年,这一比例达到最高点74.14%。相比1989年,卖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增长了308倍。

    高房价早已备受诟病,民间多将其根源指向土地财政。但是,土地财政对卖地收入的依赖到底有多大,始终是个谜。昨日,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管清友在其微博中对此进行了披露,结论令人震惊:1989年至2010年的21年间,全国土地成交价款增长了6732倍,而卖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涨幅也超过300倍。

  土地成交款:从4.5亿飙到3万亿

  管清友在微博中列出的这份名为《土地成交价款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的统计表,逐年列举了从1989年到2010年的土地成交价格、地方财政收入及比例3部分内容。从表中可以看出,数字增长之快令人咂舌。

  就土地成交价款来说,1989年为4.47亿元;1991年突破百亿,为101.87亿元;此后逐年增长,期间稍微波动,但大部分时间维持在五六百亿元。但到了2001年突然大增,从前一年的不足600亿元,猛涨至1296亿元。此后的10年间,这一数字更是逐年飞涨,2007年突破万亿,为12216.72亿元,2010年达到令人吃惊的30108.93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了70%以上。

  而从1989年的4.47亿元,到2010年的30108.93亿元,21年间土地成交价款增幅达到6732倍。

  21年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了21倍多

  与卖地收入同步增长的,还有地方财政收入。从该统计表可以看出,1989年时,地方财政收入总额为1842.38亿元,之后一直到2003年呈现小幅波动但长期增长的趋势,当年收入为9849.98亿元。但从2004年开始突破万亿,当年为11893.37亿元。随后几年里,地方财政收入也似乎坐上了快车,连年增长,不断刷新纪录:2007年突破2万亿,达到23572.62亿元;2009年再破3万亿,实现收入32602.59亿元。到了2010年,再次创出新高,为40613.04亿元。粗略算笔账,21年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了21倍多。

  伴随着卖地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双双走高,卖地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也是水涨船高。该统计表显示,1989年时土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为0.24%,从1992年开始占比超过一成,1994年突破2成,之后始终维持在一成左右。到了2003年便开始突然发力,达到55.04%;之后几年略有波动,但到了2010年,这一比例达到最高点74.14%。相比1989年,卖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增长了308倍。

  管清友在微博中注明,统计表所列出的各项数据,分别来自于1989年-2010年《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国土资源统计公报》、《中国统计年鉴》等权威途径。

  清华学者:土地财政对我国经济影响巨大

  “从这些统计数据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地方财政收入对于卖地收入的依赖性在不断提高!”昨日,发表此篇博文的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管清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分析认为,导致卖地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土地成交价格的持续上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等对土地的需求大大增加,导致地价不断上涨。尤其是土地政策由划拨制度2002年转为“招拍挂”制度后,地价更是突飞猛进。而地价的上涨,直接带动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导致很多地方政府依靠卖地来增加收入,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也越来越大;其次,货币政策的变化也导致土地收入过快上涨。尤其是分别从1992年和2003年开始的两轮宽松的货币政策。“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管清友认为。而表现最明显的就是房价的过快上涨。所以,要稳定房地产市场,主要措施之一就是使地方政府逐步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网友:“知道房价为什么不降了”

  管清友在博文中披露的数据,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和跟帖。“看了这个数据后,就知道房价为什么降不了。”网友“飞翔0791”感慨地说。而这也代表了多数网友的意见。网友“看的见的手”也颇有感触地说“一寸土地一寸金”。“这些钱都算在房价里。房价只会脱离真正的商业成本和市场规律疯涨,产生房地产业泡沫、金融业潜在风险等众多问题。”网友“大牙医”认为。

  而网友“自由灵魂”则分析道,分税制使中央政府拿走了财税的大头,地方财权与事权的严重背离,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卖地生财。

  他山之石

  荷兰:政府不得从土地获取收益

  其实,土地批租制,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并不是个案,而是具有普遍性。例如,在土地资源稀缺的荷兰,不仅土地用途管制十分严格,而且规定任何土地交易,政府都可以优先购买。同时,法律又规定,政府不得从土地获取任何收益。政府购买土地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房价,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

  就是说,荷兰政府的惟一职能,就是公共管理,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其他西方国家,也大体如此。 综合

  相关链接

  土地财政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

  土地财政实质所谓土地财政,实质上是一种依靠透支社会的未来收益,谋取眼前的发展方式。形象地说,就是“寅吃卯粮”。

  土地财政利与弊

  中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其奥秘就在城市政府通过经营土地,积聚了大量建设资金。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市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带动了周边农村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吸引了大量外地农民进城务工。其正面效应不容否定。

  但是,问题也由此而生。第一,土地财政恶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抑制了民间投资。第二,政府投资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了产能过剩。第三,土地财政机制不改变,保护耕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只能流于空谈。 财新

  政策探讨

  改变土地财政须创立土地财产税

  改变“土地财政”现状要三管齐下。

  (一)阻断地方政府的卖地机制,是土地财产税改革的前提。

    (二)创立土地财产税,让地方政府真正从土地的交易和级差收益的上涨中获得长期而有保障的税收。

  (三)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必须将现在的“投资性政府”变为“服务性政府”,地方政府不再作为城市投资的主导者,只是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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