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继承前三代中央领导集 体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理念,它继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也吸收了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科学发展观的 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既有生产力和经济基础问题,又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问题;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既是重大的理论问 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实现现 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当前,我们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 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推进,我国发展又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还不 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粗放型增长付出了过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同时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还不平衡等 等。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资源环境的保护,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才能更好地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胡锦涛同志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六个方面: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 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要点之一就是要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生态补偿机制正是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生态补偿作为解决发展中引发的“效率”与“公平”问题比较有效的环境经济管制手段,当发展带来外部环境经济时,从发展中获益一方 应对他人造成的外部环境损害进行赔偿,而当一方为了保护环境放弃发展机会时,他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财富和权力的不平 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 它们就是正义的。” 环境,就像一块公地,很容易酿成“公地悲剧”。作为人类共同享有的自然环境,如何改变其“公地悲剧”的命运,是人类面临的迫切问题。我们必须坚持生态正义 的原则,实行生态补偿。另外,我国的城市和农村也存在生态不公的问题,不仅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管理服务主要集中在城市,而且存在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的转移 趋势。作为环境弱势群体的农村,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发达地区援助和补偿落后地区,维护生态安全。通过人与人的和谐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 谐,共同维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建设和谐社会。
三、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三者内涵不同而又联系密切。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所 必须坚持的前提和不可缺少的保证。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环境承载能力弱,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例子屡屡见于报端。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让那些生态环 境的受益者支付一定的费用,有利于唤醒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有利于形成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比如,党中央提出 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国头等大事来抓,同时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之一。温家宝同志强调要毫不松懈地加强生态环保工作,推进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李克强同志提出实行“以奖促治”的农村环境保护政策以后,仅2008年中央财政就安排近5亿元,用于700个村镇,特别对一批环境问题突 出、严重影响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村庄进行了重点支持,但是与全国近70万个村庄总数相比,这700个村还是杯水车薪。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是关键。 可以说,没有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就没有农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国家全面的小康。因此,除了中央要加大投入以外,还需要各级政府负起责任,配 套增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尤其要增加农村生态补偿资金的投入,并建立相应机制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资源环境承载 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