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宁民生工程县人民医院新大楼成烂尾楼
时间:2011-09-24 09:51:19
来源:《中国青年报》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医院新大楼的施工现场,安静得有些异常。没有竣工的大楼裹在已经被狂风撕烂了的绿色防护网内,显得破败而寂静。只是门口两边标语式的巨幅对联“安全 优质 快速 建一流工程;诚信 务实 创新 展兴昌风采”还在告诉过往行人,这里曾经机器轰鸣,热火朝天。
这个本该今年3月就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县人民医院新大楼,如今却成了一个官司缠身的“烂尾楼”。今年8月,武宁县人民医院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该工程的承建方“都昌县大红集团兴昌建筑公司”告到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县里的民生工程成了老百姓看不懂的“伤心工程”。
2009年,作为武宁县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武宁县人民医院被批准为国债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下拨资金1650万元。随后,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人民医院进行整体搬迁,并把这一项目作为重点民心工程来抓。按原计划,工程总投资1.6亿元,2010年5月动工,要求2011年3月完工。
2010年年初,武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进入招投标。“刚开始,要求投标建筑公司具备一级资质”,该工程项目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有17家企业报名,而且都交了几十万元的押金。后来县里突然决定,委托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开始招投标,已经报名的企业全部退回押金,一级资质的要求标准也降为二级资质”。
报名企业有8家,最后有4家企业退出。最终都昌大红集团兴昌建筑公司中标。而这家建筑公司只有二级建筑资质。
当时坊间盛传县主要领导“和大红集团董事长江鸿平关系亲密”,因为大家都知道时任武宁县的一位领导与大红集团董事长江鸿平是老乡,都是九江都昌人。
一份转到本报记者手中的举报材料这样描述他们之间的关系: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承建该工程的江西都昌县“大红集团”本不符合投标资格,但由于董事长江鸿平和一位县领导既是老乡,又是多年的朋友,因此在领导的亲自“关照”下,由有关部门暗箱操作,通过降低准入资格、设置排外门槛,采取串标、围标等种种违规手段,使“大红集团”得以顺利“中标”。
“那时,有人告状到省纪委,问为什么招投标企业突然降低建筑资质?但后来也没查出结果。”项目组的这位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此后,九江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局、市纪委也组成了联合调查组,了解调查此事,均无果。
2010年4月8日,“武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与都昌大红集团兴昌建筑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注明,该工程为“BT”项目,即施工期间由建筑公司全垫资。
“我是你们武宁县请过来的”,到施工现场“视察”过几次的江鸿平对项目组的工作人员这样说道。
而武宁县果然对这位“请来”的建筑商很“客气”。虽然是全垫资项目,但施工期间,武宁县借了1500万元给大红集团兴昌建筑公司,1650万元的国债通过分期支付方式已经支付给兴昌建筑公司1400多万元,同时提前支付了工程款1400万元,共计4600多万元,从县政府财政转到了兴昌建筑公司。
今年年初,项目的主体工程结束后,兴昌建筑公司突然停止项目施工。“8月12日上午,我们发现施工方在拆脚手架。这意味着,施工方单方面停工既成事实。”武宁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负责人冷秋红回忆当时的情景,“兴昌公司并没有向我们提出不做,但停止施工的事实存在。8月15日,县人民医院把希望终止合同的通知书送达兴昌建筑公司。对方接过通知书后,看了一眼,就扔到了地上。”
冷秋红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兴昌建筑公司既不退出工程,又不把工程做下去,称如果要合作下去,就必须全部更改合同条款。我们没有办法,只好告到法院,希望终止合同,同时清场。
为什么兴昌建筑公司敢突然单方面停止施工?一直代表县人民医院在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的张友泉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分析了3点原因。
去年9月,出现了谁也没想到的一幕。都昌大红集团董事长江鸿平突然被九江警方带走调查。此事让公司人心不稳,也面临资金链断掉的危险。
另一方面,当初签订的合同中的材料价格,如今已经上涨很多,兴昌建筑公司觉得越做越亏,不如不做。
而“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那位县领导被提拔任职。“兴昌公司担心,领导走了之后,建筑款到不了位,就不想做了”。
“如果觉得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过快,公司会亏本,可以在一年之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合同更改。但对方没有这样做,而是擅自以停工的形式进行威胁抗议,就不讲道理了。”张友泉称。
冷秋红对本报记者说,上诉也很无奈,希望尽快判决,然后重新招投标,把这项民生工程尽快完工交付使用。
“官司这样打下去,今年工程都完不了工”,张友泉叹气道。在项目施工现场,兴昌建筑公司留下的几个工作人员,正在与工人结账。中国青年报记者见到了兴昌建筑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李辉华,他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称等待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