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雪华)昨日,广州市2011年政务公开考评方案(下简称“方案”)在广州纪检监察网公布,从10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市民群众可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点击评价57个广州市被评价单位和部门的不满意项目。
2011年政务公开考评对象范围分为区(县级市)、一类政府工作部门(重点是有行政处罚或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二类政府工作部门等三种类型共57个单位和部门。按方案规定的广州市2011年政务公开考评群众评价方法,从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市民群众可对57个被考评单位和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价,评价项目包括栏目设置、日常维护、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报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涉及民生的重大工作、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网上办事公开、依申请公开、窗口公开服务和投诉处理等。
具体操作程序是,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2011年市政务公开考评群众评价滚动栏,市民群众点击滚动栏后可看到57个被考评单位的链接(只点击对政务公开工作不满意的单位),点击各单位链接后可看到具体评价项目,通过点击不满意项目进行评价。
收集到的群众政务公开不满意率将运用到广州市2011年政务公开考评综合评审评分。
考评从主观评价向客观评价转变,从面上工作情况考评向重点内容公开情况考评转变,从形式公开向实质内容公开转变。各单位得分按百分制计算,政务公开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分以上不满90分)、合格(60分以上不满75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