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安全保障关键在明确城市定位
时间:2011-09-15 13:14:11
来源:区域周刊
城市安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进入快速城市化的今天,城市公共安全保障已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从城市公共安全保障的管理来说,开始逐渐从单一管理转向综合灾害管理,从危机处理转向城市安全的预防,从城市传统公共安全的应对转向依靠科技和信息化的新型公共安全预警和控制。
在此背景下,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的建设者和管理者,政府应该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
《区域周刊》: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期,城市公共安全势必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就当前阶段而言,应该如何理解城市公共安全?
薛澜:从本质上说,城市公共安全就是城市居民生活、工作正常运转的保障。综合地看,有两种情况会影响到城市的正常运转:一是各种类型的突发事件,诸如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二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体系出故障,如交通、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出问题。这两类问题相互之间有一定的联系,都会影响城市公共安全。
《区域周刊》:从城市管理角度来看,城市安全保障最关键的因素是什么?
薛澜:影响城市安全的因素很多,目前很多的学者在研究,各级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有一个关键因素大家关注还不够,这就是城市定位问题。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当前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尤其值得关注,因为我们今天对某个城市的定位很有可能会在将来的50年、100年对这个城市的安全问题发生影响。
以北京为例,作为首都,其政治中心的定位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北京城市发展过程中,是否还要将其建成文化中心、经济中心、交通中心、金融中心等?从北京在全国的政治影响来说,也许要建这些中心都有可能。但从城市安全的角度来看,就需要三思而后行了。
从积极的层面来说,同时要打造很多中心,就意味着这个城市里会有更多的企业落户,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更多各方人士,产生更高的消费能力,也就会促进商业和其他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一个城市的物理空间和生态容纳能力是有限的。各种中心的发展,各方人士的聚集,就意味着更多的物理空间,更广阔的城市交通体系,更强大的电网等等。当这种扩张超出了合理聚集效应范围后,其负面效应就显现出来。据报道,2008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已经达到1633万人,北京城市交通不畅,环境污染,住房价格居高不下已经成为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而北京地下管网混乱造成暴雨排水不畅,北京航路不足造成的空中大塞车等问题,显示北京市安全隐患已经在向天上和地下延伸。
城市功能与规模的不断扩张与城市治理模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城市的财政收入与城市经济规模是密切相关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地方政府那么热衷于搞各种开发区,吸引各种企业前来投资。而由于我们公共财政不够透明,城市公民对城市规模扩大的利弊也很难看清楚。如果这种城市发展背后的运行模式不改变,政府要做的必然是进一步扩大城市的规模,进而增加城市运行的各种风险,使得我们的城市更加不安全。
《区域周刊》:北京市作为首都在城市公共安全的预防和应急体系的建立上有着更为特殊的意义。请评价近年来北京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上做出的工作?
薛澜:自2003年之后,北京市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上做了很多工作。2005年北京市应急管理委员会成立,由北京市市长担任主任。北京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北京市应急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北京市的各级区县都有相应的机构。
近几年来,由于奥运会以及国庆等大型活动的举办,北京市在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上积累了不少经验,城市公共安全的应急保障体系运转得也比较顺畅。为了配合这些大型活动的开展,北京市还开展了比较系统的城市运行风险分析等工作,这在全国都走在了前面。
当然,如前所述,北京城市公共安全的很多问题超出了北京市应急办的工作范围,需要从更根本的层面去探讨。城市公共安全是个系统工程,不能简单地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去解决,还是要回到城市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明确城市定位和城市治理模式。
《区域周刊》:在城市公共安全的应对上科学应该如何发挥更好的作用?
薛澜:应该从几个角度去考虑科学在城市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首先应该有科学的态度,在构建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时,尊重科学规律,把科学的态度融合在城市安全管理实践中。其次,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提高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效率。同时,要注意把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成果与社会科学成果有机结合,来促进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的构建既需要运用现代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手段,也需要运用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构建相关规则。
最后,就是科学知识的普及。因为具体风险是出现在基层单位的。政府可以向公众提供相关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这是城市公共安全预防最好的方式。
北京市在这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北京市应急办组织编写的《首都市民防灾应急手册》发放到每个家庭。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城市突发事件的预先干预和保障工作。
《区域周刊》:政府在推动城市公共安全的建立上应该承担怎样的角色?
薛澜:政府在其中应该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规则制定者。城市的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安全的保障,包括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性,这都是政府需要做的;二是政府要发挥教练员的角色,要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加强自身安全体系的建设,制定相关的预案;三是要发挥裁判员的角色,需要制定维系城市公共安全的政策法规,来督促规则的执行;四是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政府要直接参与到城市公共安全的救助中。
当前,政府做得最不够的是裁判员的角色,城市公共安全是个大的综合系统,涉及到行业方方面面,但具体到实际的工作中,可能很多领域都没有执行到位,使得整个城市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规则的执行力不够。所以,政府在规则执行方面的职责可能是最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