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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安全面临的问题及预防与处理机制浅析
时间:2011-09-15 13:12: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高速度发展的阶段,城市数量已经由1949年的136个,发展到目前的600多个;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不足10%%,发展到目前接近40%%的水平。2004年是我国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后的第一年。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其经济社会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在经济和社会的转型中,公共安全特别是城市安全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当前,我国每年因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以及社会治安等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并有约20万人被夺去生命。近年来,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频频光顾;矿难、有害气体泄漏、飞机失事、火灾等安全事故接连不断;绑架、抢劫、凶杀、校园安全等刑事和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是社会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城市发展已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城市具有人口集中、经济集中、社会财富集中、现代化设施集中等特点,一旦发生突发性火灾、地震、洪涝、爆炸、毒气泄漏、传染病以及战争与破坏等各种自然或人为灾害,往往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惨重的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从1995年日本沙林事件,到刚进入21世纪时的9.11事件、近两年出现在世界范围内的SARS以及禽流感,都在强烈地警示人们:必须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建立城市公共安全日常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因为城市公共安全不同于工业生产安全与职业安全。城市工业危险源、城市公共场所、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城市自然灾害、城市道路交通等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风险,这些风险存在于人们生产、生活、生存范围的各个方面,包括衣、食、住、行、休闲娱乐等各个领域及环节,涵盖城市危险源、城市自然灾害、城市重要机构及场所、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城市应急救援力量、城市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方方面面。若城市公共安全作为一个系统,它的风险,由于人群的聚集而被放大;由于系统的脆弱性而易受破坏;由于系统的社会敏感性而被激化及猝变。因此,科学的应对机制对于城市公共安全至关重要。首先我们要认清我们城市公共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式。
     
    (一)意识淡薄,教育薄弱,急需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市民公共安全意识高低是衡量一个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参数。2004年发生在俄罗斯的地铁事件中,司机和乘客听从指挥,忙而不乱,处置紧张有序,反映出政府和公民具有较高的公共安全素质和应急指挥处置水平。对照2003年以来发生在我国的重大伤亡事故、特大火灾事件中,遇难群众多为妇女、老人和儿童的情况,反映出城市在安全教育、救援训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目前许多部门和地区都制定了突发事件的预案,有的还进行了演练,但还仅限于纸面上和浅层次,必须下力量加强对市民的公共安全知识教育、防范技能培训、心理适应能力调适。因此,切实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是当务之急。
     
    (二)信息独享,缺乏引导,急需建立统一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2003年在我国少数城市发生“扎针眼”的传闻,引起市民恐慌,一时全城不安。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缺乏主流的、权威的公共安全信息发布平台所致。在信息多元化的今天,政府不可能完全封锁公共安全信息。政府要树立自己的权威,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就必须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对外公布一致的、可靠的公共安全信息,建立统一的、权威的信息平台,对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舆论引导。如果主流信息不畅,则社会谣言四起,在政府信息失去权威导向、百姓心理恐慌程度大大加剧的情况下,就会发生诸如物品抢购和挤提现金等过激行动,从而加大了政府解决危机的难度。目前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还存在着意识缺位,缺乏自如应对媒体、有效引导舆论的能力。因此,在着眼建立起一个权威的公共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对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正确引导,一旦危机发生,则会有效发挥作用。
     
    (三)注重应急,忽略防范,急需建立公共安全日常管理协调机制。由于近年来公共安全事件的多发,人们更多的关注危机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而对如何预防和化解公共安全危机,加强公共安全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的公共安全评价体系,重视不够。如城市中的一些加油(汽)站、化学物品经营点比邻居民区,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大量构筑的地下人防工程,由于缺乏资金保障,通过以商养护的办法进行出租,办旅馆、办歌厅、办洗浴中心等,大量外来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涌入,不仅带来社会治安问题,也成为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些问题由于权属单位的不同,缺乏统一的日常管理机制,将会成为城市公共安全的“雷区”。从管理学角度看,危机应急是一种被动的补救措施,而日常防范则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化解手段,最能体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因此,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及应急机制建立上,着力点应放在日常管理机制的建设上,要对危机的可能发生有超前的预测,对区域内危险源头的控制有积极的措施,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有系统的预案。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政府应该建立统一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预案,不管什么危机发生,都有事先的组织体系和应对策略,一旦危机发生立即启动预案,减少工作环节,提高救援效率。
     
    (四)自成体系,管理分散,急需建立协作统一的管理平台。广义上的公共安全主要指生产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但涉及的具体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生产事故、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社会治安、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等30多种有关政治、社会、经济和自然方面的安全防范内容,涉及几十个部门。目前政府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公共安全管理协调机构,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实际上仍然分散在安全生产监督局、市政管委、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药品监督局、技术监督局、人防办等多个职能部门中。相关职能部门分属不同系统和不同的领导,日常管理中往往习惯于分兵把守、各自为战,缺乏管理资源和信息的共享,没有统一的预警机制和协调管理平台。在这种分散管理的体制下,政府对区域内的公共安全信息不能全面了解,对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对各种危机的发生不能事先有效阻止,结果造成危机发生,同时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此外发生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后,往往是组建一个临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事件的应急处理及事后恢复,随着危机事件消失,应急领导小组使命也就完成了,周而复始,经验教训无人系统总结借鉴。因此建立一个常设协调管理机构,搭建统一的工作平台,促进各职能部门的有机衔接,对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是十分必要的。所以我们应该先创建一个良好的城市公共安全预防与处理机制:
     
    一、危机处理决策机制。危机处理机制应该做到常规防范与应急处理为一体,政府官员责任制度与专家委员会咨询制度相结合,建立多级政府危机综合管理决策中心,积极寻求国际合作。应对公共安全危机,政府有着首当其冲的责任。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设立政府公共安全防护常务和应急责任体系,以此为基础,逐级建立危机综合管理决策中心,并以法律法规明确和规范其相应的职责。
     
    二、管理与决策监督机制。建立管理与决策机制,应该坚持公众参政议政、评价督导、信息公开的原则。由于政府在危机处理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极易使政府权力无限放大,产生权力越位的问题,因此在危机管理机制中监督机制的建立是不可或缺的。建立规范的政府管理决策监督机制将涉及到行政管理制度、法律制度、社会舆论管理制度等多方面重大制度的改革与调整。除了建立专家委员会的决策参与制度外,监督机制的目标至少还应包括三个方面:公众参政议政、评价督导、信息公开。
     
    三、资金保证和社会动员机制。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金投入的保证程度。从目前我国现有的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和财政体制看,集中应对少数突发事件的力量是具备的。但从全方位防范、常规性防范、现代化防范的广度和深度的要求看,资金的来源和保证性尤显不足。从一定意义上说,资金制约是当前完善我国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机制的一个最大的“瓶颈”。解决资金问题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必须在逐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提升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观念和能力,扩大财政在公共卫生建设方面的投入。在常规投入的同时,可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公共安全应急防范基金。
     
    四、危机预防机制。做好预警、预案、宣传引导工作,防患于未然,是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关键所在。应在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建立预警信息系统,适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提供和发布可靠的预警信息。在可预见的领域加强危机防控预案研究,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事故处理进行缜密布控。同时还应建立政府主导的公共安全宣传引导系统,加强日常对公众的公共安全防范意识、防范知识的普及,强化对公民公共道德、公民义务的宣教,以提高公众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危机发生的机率,在危机发生时刻亦可起到安抚公众心态,缓解社会动荡的作用。
     
    五、信息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应急联动机制,可以做到统一接警、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快速反映、联合行动。信息应急联动机制应融合有线通讯、无线通讯、数据库、全球定位、计算机辅助调度、信息技术网络等多种现代化的信息传输手段,既要有紧急警务、消防、急救、交通部门,也应包括公共事业抢险、防洪救灾等部门,以便在危机发生时迅速地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调动应急有效资源,实施紧急救援。
     
    城市公共安全危机处理体系是指危机发生后,由日常管理体系转入应急、救援、恢复等一系行动的统称。
     
    一是建立危机应急指挥系统。危机发生时,城市公共安全协调管理委员会自动转换为城市公共安全危机应急指挥系统。城市公共安全领导小组作为危机应急指挥的决策系统根据危机的危害程度,审定、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实施危机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专家咨询组对有关危机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危机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对危机事件处理启动等级、处理等意见和建议。危机应急指挥机构迅速组织协调各方面由平常状态转入应急状态,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处理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应急行动的落实,加强应急信息沟通,发布城市公共安全的公告。危机应急指挥机构与110、119、122、120、999等急救平台保持顺畅的联系,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和预案,决定发布不同的警情通知。
     
    二是启动信息发布平台。以城市政府信息平台和主要新闻媒体平台为依托,组建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应急预警、报警和信息发布的主平台,及时有效发布权威的公共安全信息,对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指导和适应性的心理调试,组织社会公众广泛的进行自防自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发生。
     
    三是发挥专群结合救助队伍的作用。政府应当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紧急救援专业队伍,分为信息、救治、支援、宣传、维稳、保障、医疗等若干小组,平时要对其反应性、协调性、应战性进行检查和训练,以便发挥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作用。此外在组建城市政府各专业救助力量的基础上,还可通过吸引民间资本,构建城市紧急救援群众力量体系,形成民防救援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民防技术专家队伍、应急心理防护专业队伍、高技术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专业或非专业的应急服务队伍,形成“多位一体”的应急救援系统。
     
    四是不可忽视的善后处置。危机情形一旦被控制或消除后,政府除了查找产生灾害的原因、进行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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