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犹如蘸满浓墨的画笔,描绘出我省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宏伟蓝图。细看各个城市,宛如一幅幅水在城中、城在绿中、人在景中的风景画。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5年,我省各地迈开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步伐,城区道路变宽了、城市干净了、花草树木多了。特别是2010年,城镇化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一座座功能齐全、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城市呈现在世人面前。
高位推动,城镇化步伐加快
新世纪以来,随着工业化加快发展,如何进一步提升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水平,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等方面,成为一个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课题。
2008年4月,赣鄱大地激荡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滚滚春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党政代表团赴上海、江苏专题考察学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随后,省委常委理论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研究谋划我省推进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
这是我省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从此,赣鄱大地掀起新一轮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浪潮。各地以前所未有的组织力度和投入力度,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增加城市人口,提高城市品位,扩大城市规模,使城镇化为推动工业化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2010年,全省城镇总人口首次突破2000万,城镇化水平达44.8%,比2007年新增城镇人口260万,城镇化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6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年均增长0.9个百分点的速度。
可以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5年,是我省城乡建设投入最多、城乡面貌变化最快、人居环境改善最为明显的时期。
千帆竞发,城市建设各展新姿
公园绿地让人赏心悦目,宽阔的道路让交通四通八达,各类公共建筑让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一个个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宜居宜业现代化都市在赣鄱大地崛起。
全省现有设市城市22个,县城70个,其中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1个,南昌市城区人口达220万人;50万至100万人的大城市增至2个,九江城区人口超过60万人,赣州城区人口在50万人以上;20万至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增至11个,分别是景德镇、萍乡、新余、吉安、宜春、上饶、抚州、南康、丰城、樟树、瑞金;人口规模超过10万人的县城增至28个。以南昌为中心,浙赣线和京九线为发展轴带的“一心二带”大十字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已基本形成。
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整顿市容市貌,各地积极利用财政政策,对老城区的供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和重新铺设。“十一五”时期,全省城镇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571亿元,年均增长28.5%,是“十五”时期的三倍。城乡建设项目开工数量之多、投入力度之大、建设速度之快、百姓受益面之广,前所未有。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2010年,全省92个市县建成区用地面积达1728.54平方公里,比2007年底增加260平方公里。其中21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933.78平方公里,比2007年底增加133.11平方公里;
70个县建成区面积达到794.76平方公里,比2007年底增加126.74平方公里。
各地把改善人居环境放在首位,全省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均大幅增长,保持了在全国和中部地区的领先水平。目前,宜春、景德镇、南昌、新余、赣州、萍乡、吉安7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武宁县和吉安县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萍乡安源区安源镇评为国家园林城镇;11个设区市和28个县(市)评为省级园林城市。
狠抓项目,赣鄱大地日新月异
各地城镇化工作以改善城区形象、提升城市功能为出发点,坚持大投入、多开工、快建设、出精品。围绕实现城镇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我省重点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建设。
经过3年努力,到2010年底,全省共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1座,是全国第五个实现全省县城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的省份。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6.86%,在全国排第14位。
到2010年底,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达15个,其中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率为85.89%,比2007年提高15.38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13位。
到2010年底,设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13.77平方米,在全国排第12位,比2007年前移7位;燃气普及率达92.36%,在全国排第12位,比2007年前移2位;自来水普及率达97.43%,比2007年提高了2.84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16位。
到2010年底,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62%,绿地率43.2%,均在全国排第1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04平方米,在全国排第7位,比2007年前移4位。
一大批投资规模大、质量品位高、对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基础性、生态性、功能性设施项目的建成,使我省城市承载功能不断完善,质量品位大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保障民生,让城乡居民共享安居生活
住有所居是群众安身立业之本,满足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是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2007年以来,全省共投入资金624.8亿元,累计解决68.9万户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其中解决64万户城镇家庭住房困难,完成农村4.9万户危旧房改造,惠及人口220多万。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2.68平方米,初步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作为农业大省,为了让更多的农民融入城市,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我省坚持城乡建设并举,积极推进城市产业向农村辐射,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传播,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进入城市的农民,加快其向“市民”转变的步伐,着力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关键领域推进制度创新,消除农民工进城后的制度壁垒,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使农村人口、资源、产业在小城镇集聚发展。2010年,全省26个示范镇国内生产总值总额近180亿元,比上年增长31.1%;地方财政收入总额近12亿元,比上年增长49.8%;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近160亿元。小城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承载能力明显增强。
城镇化不仅是土地的城镇化,更重要的是人口的城镇化。未来的城乡建设,我省将更注重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更注重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传播,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在蔚蓝的天空下,在绿树的掩映中,在清新的空气里,江西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步伐将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