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必要性问题
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城市的竞争。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产业辐射、市场流通、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功能,增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通过城市极化效应的放大,在更大空间有效地聚集和整合生产要素,推动区域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通过城市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优化,进而提升城市发展的支撑能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功能,充分发挥城市强力支撑的承接与传递作用。就实践而言,安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期,需要一个具有足够辐射带动力的巨型城市和核心增长极,这是加速崛起的客观需要。
二、关于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定位问题
城市定位关系到一个城市发展的目标、性质和方向,其主要涉及经济功能、区域空间及与周边关系、建设模式、城市特色打造,以及城市人文精神的培育等。就长期目标而言,在空间上,合肥要完成由地区中心城市向中部区域中心城市的转变,辐射带动力要能够南越长江北跨淮河。在经济功能上,要定位为全省崛起的动力之源,具体而言,要加快建设“一枢纽、两中心、三基地”为支撑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在全省发展格局中发挥应有的引领作用。“一枢纽”,即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两中心”,即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金融信息中心;“三基地”,即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在发展模式上,要坚定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径;同时,要塑造符合自身特点的城市品牌、文化品位。
三、关于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发展路径问题
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重点要抓好“五个转变”和“一个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不断增强特大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承载力和辐射力。一是观念转变,要高起点、大手笔,做好特大城市的整体规划,以工业化推进城市化,以城市化推动现代化,加快实施区域性特大城市的发展战略构想;二是产业转型,坚持以产业化来推动城市化,加快传统产业体系向符合合肥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转变,不断增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三是空间转换,要积极拓展经济腹地,打破行政壁垒,推动区域合作,扩大发展空间,增强其对区域的极化和辐射功能,把合肥打造成拥湖、临江、靠山的城市,成为引领安徽加速崛起的核心动力源。四是人口转移,要逐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条件,有序改革户籍制度,消除体制门槛,增加城市人口规模。五是体制转轨,要破除束缚城市生产力发展和管理水平提高的种种体制障碍。在管理体制方面,建立精干、权威、高效的政府管理系统,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的城市管理体制,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六是承载力提升,要重点围绕能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经济承载能力、社会承载能力、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城市承载能力等六个方面,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切实做好城市规划工作、加大科技和教育的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来提高合肥市的承载能力。
四、关于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中的城乡统筹发展问题
所谓区域性特大城市,是指在一定区域的城镇体系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对辐射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核心作用,通过和区域的互动实现各种生产要素与资源的最大配置,带动城市——区域共同体的共同发展的特大城市。这就表明,在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中必然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思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一体化发展。一要强化城乡统筹发展理念,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增强县域经济特别是乡镇的经济实力;二要提高城镇人口密度,不断提升城市化水平,提升辐射带动力;三要加强小城镇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城镇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
研讨会期间,与会者还分别就区域性特大城市的产业重点与支撑,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国内外特大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及其启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同时,与会者还针对区划调整后的新形势,探讨了合肥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合肥与杭州、南京、武汉等周边特大城市的关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