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轮限购实施半年多后,国家明确要求进一步扩大限购范围,这一方面表明了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坚强决心,也同时表明,尽管采取了金融、信贷、税收、保障房供应以及行政干预等多项调控措施,并逐渐形成了叠加效应,但楼市调控尚未达到预期的目标。
对限购这样的行政干预市场的举措,业界一直持不同看法。在民间投资渠道得不到根本解决而通胀预期持续高企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性需求不可能得到根本抑制,部分城市的限购,必然导致期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性需求转移到未限购的地方,按目前不断扩大限购范围的思路,调控似乎陷入了以往城市建设“摊大饼”的窠臼中,到底要限到什么范围、多长时间,恐怕谁也不知道,到最后很可能形成直接禁止异地购房的局面。
房地产市场调控不能过度依赖限购,这样很容易造成“按下葫芦起来瓢”,被政策抑制的购买力转向其它非限购区域,限购也将被迫陷入不断扩容的怪圈。因此,需要更多的从供应特别是保障房建设供应、金融信贷、以及房产税等税收政策方面着手,用经济、法律的手段来调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