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划财务司有关人士日前向记者表示,基本医药目录自2010年实施以来,至今已覆盖28个省份,其中包括全国98%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正对基本药物酝酿实施新的定价机制。
记者了解到,上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前往哈药进行调研,就基本医药目录中的部分医药进行全国统一定价事宜进行座谈,广泛征求业内意见。据与会人士向记者透露,首批有望实现全国定价的品种暂定为41个。
一位医药行业分析师向记者透露,遴选统一定价品种的原则是,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产品,将分期分批实现全国统一定价。卫生部规划财务司有关领导表示,对多次招标、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的基药品种,将由国家统一制定销售价格、确定统一定价。“未来的招标将转变成只招质量和服务,不招价格。”她表示。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基本医药招标在实施过程中,各省采用各自的采购制度。安徽省率先实施“唯低价中标”的模式目前已在全国推广开。
据介绍,“唯低价中标”的不合理之处在于企业无利可图,质量控制方面也出现诸多问题。今年5月,四川省“基药大王”蜀中制药传出造假丑闻,基本医药的低价中标制度开始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在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看来,在低价中标的制度下,药品成分不纯,药效降低的情况已经时有发生,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刻。
来自国家发改委网站15日的消息称,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已分别于8月11日、12日在京召开了统一定价座谈会,更令业界对统一定价充满期待。
“这一举措将回归到药物定价的根本原则,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一家医药制造企业的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基药招标制度,对很企业来说已成两难。如果中标,那企业无任何利润可图,很多时候还是亏损在销售;如果不参加招标,多年耕耘的市场就会白白丢失,损失也很惨重。”
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宋大才表示,如果部分基本药物实行全国统一价格,今后药厂将有望从价格竞争变成质量、服务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