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并非楼高路宽
时间:2011-08-19 14:00:01
来源:城市化网 作者:顾晴
最近,中央批准长沙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长沙又一次举全市之力冲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力争夺取文明城市的号召下,试点的长沙市芙蓉区火星办事处,成为了一片大工地。然而,中共长沙市委原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朱尚同的一封公开信,将长沙市的“创建活动”推到了媒体的风口浪尖。
“长沙市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过程中劳民伤财!”82 岁的朱尚同老人5月19 日上午发信到红网的“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邮箱”。据朱尚同披露,长沙这次“创文”,仅仅是一个区的居委会试点,就由长沙市财政拨款两亿元!他还列举了长沙市为“创建文明城市”、“优化市区环境”采取的种种举措,如试点范围内所有大小街道临街房屋一律贴瓷砖;单位和居民集居处凡有围墙者一律拆除,改为统一样式的“通透式”铁栏杆;某街道办事处要求所有三楼以上住户安装带报警装置的隐形护窗,将报警线路连通公安派出所,并笼统承诺“对因护窗拆后家中被盗的住户,经相关部门认定,予以适当赔偿”……朱尚同质问“市财政有这笔预算么?市人大通过了么?赔偿年限是几年?谁来认定?赔10%还是1%?如果此承诺只是信口开河的话,我们政府还有诚信可言吗?”等等。经过媒体的调查,这些情况基本得到证实,称之为“形式主义”、“劳民伤财”,实在不算过分。
朱尚同之所以发出批评公开信,是因为这位老党员、老干部目睹了“突击”创建的铺张浪费,切身感受到了形式主义搞创建的危害,之所以在网上公开信件内容,是因为他看到了“舆论监督比什么都有力”,表面上看这确实是一件令“有关部门”不太高兴的事情。
笔者以为,如何将这一不太令人高兴的事,或者说如何将“坏事”变成“好事”恰恰是摆在长沙市政府面前的一大任务。尽管长沙市新闻中心解释称,改造工程并非心血来潮、搞面子工程,更不是什么劳民伤财,而是民生工程。事实上,从民生工程、民生改善的层面来说,做好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与“劳民伤财”、与“面子工程”是完全无关,也与市民的切身利益不相矛盾。
因此,笔者斗胆建议:首先,政府非但不应否定其批评的“好意”,还应给予肯定,应以宽广的心胸接受批评之声与监督之声,应反省该如何以良好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以及务实、廉洁、阳光的做法赢得民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可与欢迎。其次,长沙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迅速开展自查活动,对在创建中是否存在“劳民伤财”作出积极的回应。第三,迅速广泛地征求市民的意见及建议,以更好的方式改进工作,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良好初衷得以真正的实现。
诚然,正如朱尚同强调的那样,文明城市的标志不是楼有多高多新,路有多宽多亮。真正的文明城市,一是要让城市的气质慢慢地发育、积累,最终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文化与城市文明;二是要评估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官员受百姓的认可程度;三是要把民众批评、报纸批评成为一种常态。
“老百姓希望真文明而非假文明,城市建设到底该如何搞,文明城市到底应该如何建,要让民众说了算。”正如网友“zhz4012s”的建议,提高老百姓满意度在评选标准中所占的比例,这样选出来的文明城市才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