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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编制社会建设立法总纲
时间:2011-08-04 11:33:32  来源:财新网 

      深圳市人大网站发布通告称,深圳市开全国先河编制社会建设立法总纲,即《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创新促进条例》和《深圳社会领域立法框架》。深圳市人大宣布,将力争一个月内完成两部法例的草案起草工作。

  通告指出,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将社会建设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的理念,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今后一个时期将重点开展社会领域立法工作。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成立两个文件起草组,一个起草组将摸清深圳市社会建设领导的法规底数,起草编制《深圳社会领域立法框架》(下称《框架》。另一个起草组主要负责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创新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起到一个社会建设立法总纲的作用。

  据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在和深圳市人大委员座谈时表示,深圳在社会建设领域的立法创新不仅为各地立法提供新鲜经验,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向财新记者透露,深圳市人大起草的一份未来五年的立法规划将在本周末举行专家论证。根据现有的文本,深圳未来五年的立法重点为民生以及社会管理创新和改革两个方面,各项法律的名称和起草完成时间也已经明确。规划涵盖的内容相比《框架》和《条例》将更为具体,也更具操作性。

  黄亚英指出,《框架》和《条例》在一个月完成是有可能的,但具体到各个法律的草案则不可以操之过急,需要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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