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波:政府因透明而进步
时间:2011-08-04 09:54:16
来源:人民日报
“三公”经费的公开,不仅直接触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政府财政预决算体制的改革,进而推动政府工作机制的完善
虽然公众对政府部门挤牙膏一样的信息公开颇有微词,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为这些姗姗来迟的财政信息公开而鼓掌喝彩。更加开放、更加透明的政府是世界趋势,在全球化的浪潮下,中国政府亦不能置身事外。
打造透明政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前提,是保障公民及时有效地行使监督权的必由之路。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不仅有利于规范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同时也推动政府厉行节约,讲求效益。
政府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的行为值得肯定,但是还有相当部分的政府部门没有履行法定的公开义务。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财政信息的公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政府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政府是人民的代理人,政府履行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享有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天经地义,政府官员要改变公开政府信息是对民众的恩赐的陈旧观念,认识到公开包括财政信息在内的政府信息是法定义务,无可推卸。
其次,需要改革完善预决算体制。预决算的科目设置和标准应当更加科学和符合实际情况,这样不仅有助于保证财政经费的科学、合理使用,也为预决算的公开扫清障碍。预决算的科目设置也应当更加清晰明了,交给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一份深奥难懂的预决算报告是对纳税人的愚弄。
第三,强化财政预算的权威性。很多政府部门不愿意公开财政信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部门预算与决算差异很大,政府财政预算的权威性不足、监督不力,在实际工作中经费的使用随意性比较强。实践中政府工作的计划性不足,财政预算的编制比较随意,实施起来经常变动。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预算的权威性和政府工作的计划性。
第四,保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对于在公开中造假、数字游戏,隐形处理政府信息的行为,必须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拒绝公开预决算信息是违法行为,公开虚假的信息也是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启动责任追究,否则信息公开就会变为数字游戏。
第五,进一步细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标准,统一部门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避免政府部门敷衍了事。从已经公开财政信息的政府部门看,公开的内容差异很大,有的比较详细,有的很粗疏。国务院主管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应当组织制定标准,尽量详细地公开财政信息,尤其是“三公”经费的接待人数、出访人员、公车数量等。
“三公”经费的公开,牵一发动全身,不仅直接触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政府财政预决算体制的改革,进而推动政府工作机制的完善。将信息公开与政府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效能,促进政府各项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和科学化。通过信息公开服务公众社会生活,满足公众知情权,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公开通过构建政府和公众的互动平台,畅通公众参政议政的途径和渠道,社会和谐和稳定的目标自然就实现了。
同时,政府信息公开也是展示我国政府良好国际形象的重要途径。在全球化背景下,政府信息的透明和公开,对国际媒体开放国门,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勇于担当的表现,也是大国崛起应有的气度和自信。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教授)